恍惚間,陷入沉思,他總想起,上天曾『回報』過他的那一次經歷。
他無名無姓,忘卻前塵,恐怕是喝過孟婆湯,卻誤打誤撞跑回世間,沒有過來抓他回去的黑無常,他成了一隻前事不知,遊蕩人世間的孤魂野鬼。
那時,只有受陽光炙烤後的皮肉之痛,他亦無法忍耐,只有殺戮會要他得到些許痛快。
他不知道自己怎會對活著的一切抱有如此殺意與敵意,一開始,他是殘殺一些牲畜,再後來,他遊走於人潮湧動之間,逐漸發現了怪異。
他無論走到哪裡,遇到的人們,不論是男人,還是女人,都會對他另眼相待。
他們與她們,給他搭建屋子,送他衣服,將每日的飯食送給他,可他無法吃活著的人類吃的食物,每日都會將那些食物扔掉。
他不理解活著的人類為什麼會那樣對他,直到一夜,有個男人又給他送飯時,觸摸了他的手。
那種觸摸的方式,真奇怪,他不大喜歡。
所以,他笑著喊男人進屋來,往常都是這樣,只要他笑一笑,那麼所有人類就都會莫名其妙聽他的話,他雖然不大理解,但他知道,只要笑了,人類就會聽話。
那男人也如每個人類一樣,進到屋中。
而後,他像對待那些牲畜一樣,將那個男人的全身都細細的剝開。
他很好奇,人類的體內與牲畜的體內有什麼不同。
結論,是人類的心臟,真的很好吃。
很好吃。
很好吃。
所以,他那一夜笑著敲遍了村子裡,所有人的房門,將能抓到的人,全都抓住,剝開他們的胸膛,取出他們的心臟。
很好吃。
很好吃。
真的,很好吃。
聽到人類的哀嚎,他覺得很痛快,他一直很不理解,為何這些人類如此愚蠢,卻依舊是活著的。
活著。
這些人類如此愚蠢,依舊沒有被老天爺拋棄,人類行走於六道輪迴,可他卻被拋棄了,他要儘量的躲避陽光生活,無法體會人類食用的,飯菜的香味,他們說飯菜很香,他聞起來只覺得想吐,他們說飯菜很好吃,他吃起來總覺得像是再食用地上污臭的泥土。
老天爺如此對待他,拋棄他,卻如此厚待這些人類。
他將村子裡,人類的屍體費力的,一具又一具拖進荒林,這些人類,都幫助過他,給他縫過衣服,做過飯菜,怕他冷,給他暖爐,人類用痴迷喜愛的目光望著他,而如今,這些人類的胸口破了個大洞,心臟落入他的肚中。
「你們不是一直很好奇,我為什麼不吃東西嗎?」
天色破曉時,他點了一把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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