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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豪侠关羽(第2页)

关羽颇为犹豫,并不想说。

“只是乡中的小事,不劳刘兄挂心。”

刘俭伸手拍了怕关羽的肩膀,他的身材太高了,刘俭拍他的肩膀实在有些费力,但还是拍了。

“长生,你我虽然相识不过一夜,不过刘某人一向最敬重义之人,你我皆读春秋,自知敬,德之聚也。能敬必有德,我敬你为人,故此相询,长生若以刘俭为信义之人,又何必故意隐瞒呢?何不坦率言之?”

关羽听了刘俭的话,面露羞愧之色。

他当即拱手,歉意道:“刘兄所言甚是,君既乃是胸怀坦荡之人,关某自当不应以些许小事隐瞒,实不相瞒,关某此番归家不为其他,只为杀人也!”

一旁的刘备和简雍闻言颇为惊讶,倒是张飞听了有些跃跃欲试。

刘俭对关羽道:“我只问一句,长生为何杀人,要杀谁?”

关羽长叹口气,当即对刘俭徐徐道来。

他要杀的这个人,姓郑,是他在河东郡的同乡人,也是河东解县当的第一豪右,有田,有徒户,有邬堡,有铁器,也有些藏匿的马匹钱粮。

有这么多东西的人,毫无疑问在本就可以横着走了。

他平日里看谁家的田好可以强行兼并,看谁家的女子好看也可以强买为婢,看谁家的马匹好也可以强行牵走,总之就是一个仗势欺人的县城级豪右在解县仗势欺人的故事。

很狗血,很平常。

豪右欺负人,在这个时代不算什么问题,哪个县城都有这情况,问题是这个郑家的儿子做事有些太出格!完全出了欺行霸市的底线。

郑家嫡子叫做郑宝,现如今也不过是十六七的年纪,却被家中人培养的一身戾气,欺行霸市也就算了,还偏好杀!

他不是单纯的杀猪杀狗,而是杀人。

东汉末年,虽然也是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但是汉律依旧在那摆着,高门豪右之门纵是再嚣张,但在杀人这件事上,多少还是有些顾忌的。

当然他们若是真铁了心想弄死谁,回头也自然是有弥补的办法,但是成本实在太高,一般人还是尽量少惹这类事。

可问题是这个郑宝不怕惹事,就愿意杀人。

而且他杀人,不是因为仇恨,而是为了取乐。

真真正正的杀人取乐!

至于怎么个杀法,那就是将买来的奴役或搜罗没有户籍在册的氓赶往野外郊林,随后以郑宝为的一众恶人纵马持弓,像是猎鹿猎羚一样的猎杀他们。

在猎杀成功之后,还会割下头颅炫耀,当做野兽的头颅高呼炫耀。

妥妥的变态行径。

这些普通的黎民黔失去了土,不得已只能依附于方豪右,他们中的很多人被隐匿了户籍成了空户,成为了主家切实的奴隶,每日干着比牛还重的活,却所食甚少。

底层人民已经不能用面有菜色来形容,可以说是面有土色。

但即使如此,上层权贵依然还不知足,类似于郑宝这样的变态横空出世,让解县的穷苦百姓陷入更深的恐惧之中。

他彻底将活生生的人变成原始的野兽。

汉律相比于秦法是开明的,但也不会开明到类似于这样的行为也会纵容,除非……除非身后有大背景罩着。

巧了,解县郑氏家族是尚书令曹节弟弟曹破石干儿子的正妻的娘家。

很拐弯的一个关系。

八竿子打不着的连襟,但就是凭着这个关系,郑家人和郑宝,就可以在解县为所欲为。

也就是在这样的情况下,河东解县人关羽,不乐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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