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确来说,他和神并没有做到最后一步。
那个触手怪就只是喜欢用触手缠着他,然后让触手们在他身上游走、舔·舐,用祂紫色的粘液涂满他的全身,将他整个人搞得湿哒哒、粘呼呼的。
然而,实质性的进入到目前还没有。
那个触手怪说,要等到他真正长大愿意的那一天。
可笑,这种事情他怎么可能愿意?
“我是说,我刚刚突然发现,这个宗楚他和神很像。”
他看了一眼厨房,压低了声音道:“你说他有没有可能是神的私生子之类的?”
“和神很像?你不是说神很丑陋吗?”林茸跟着朝厨房看了一眼,不明所以。
宗楚……这人怎么看都和“丑”这个字不沾边啊!
“就是很像!给我的感觉非常像。”林簇认真道。
“可物种与物种之间是有生殖隔离的。”林茸道。
“按照你之前说的,神是头足纲生物,人类是哺乳动物。怎么可能有后代呢?”
“再说了,就按照宗楚的年龄来算也对不上啊!”
“他的简历上他今年25岁,可我们将沉睡的神明从永久的黑暗中唤醒的时间是二十年前。”
林簇沉思着点头:“有道理。”
想想也是,私生子什么的有些太超过了。
毕竟不是所有人都像他的父亲,会为了一时的畅快背叛自己伴侣。
也不是所有人都像他的母亲,会为了钱生下一个自己不爱的孩子并用他来换取金钱,然后拿着钱永远消失。
50万联盟币——这是他母亲卖掉他的价格。
想到这些,林簇的脸色沉了沉。
“哥,你都和神说了些什么啊?你怎么就愿意让他留下了?”
林茸的声音将他的思绪拉了回来。
“那家伙说祂已经发了黄金神谕了。”
“于是我俩各退一步,我说我同意这人留下,并且不会轰他走。但到时候宗楚如果自己想走,祂也不能拦着。”林簇躺回了沙发上。
“这样吗?可是我看他兴致好像很高的样子。”林茸道,“感觉他应该不会自己想走的样子。”
“所以,我们需要把他吓唬走。”林簇回答。
“吓唬?”林茸不明所以。
这时,林簇金色的狐狸眼一弯,嘴角勾起了一个狡黠的笑容:
“明天巴巴托斯的动物丛林拍卖会,带着他一起去。”
林茸瞪大双眸:“带他一起??”
“是的,带他一起。”
而此时,厨房里的宗楚并不知道自己心爱的小少爷在如何算计自己。
他正一边哼着歌、一边准备着爱心晚餐、一边玩着今天刚注册的社交账号:
“我的少爷同意我留下了!开心JIP。正在做爱心晚餐,刚学会烹饪人类的食物,希望我的小少爷能够喜欢!”
[博主职场达人啊!刚被赶出去现在就留下了?]
[因为喜欢所以去应聘了管家吗?这是什么痴汉行为?]
痴汉?
宗楚默默点开了搜索引擎:
痴汉:痴汉是对某人或某事产生痴迷的状态的人。
很恰当!他确实对他的满满十分痴迷。
于是,他轻声笑了:“原来是夸奖的话吗?”
“看来关于人类社会的知识……还有很多要学习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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