肉片外焦里嫩,和青椒的鲜味融合在一起,简直就是人间美味。
沈智就在厨房里狼吞虎咽的干了两碗饭,一盘小炒肉也吃的干干净净,“你做的饭就是好吃,娶了你,我真是有口福了。”
是啊,现在的日子虽然平凡,但眼前都是笑脸,嘴里吃的都是纯天然的美食,何尝不是人生的另一种美好和圆满。
“如果连做饭这种小事我都做不好,岂不是成了废物?”
苏月看见自家男人吃的欢快,内心也觉得无比满足。
“好了,我先去卖野猪,今天晚上可能也不回来了。不要等我。”
如果不是怕他们娘仨担心,他根本不用跑这一趟。
“那晚饭怎么办?”
苏月追问。
“不用管我,县城到处都是卖吃的地方。”
沈智说完,就大步的往外走去。
苏月叮嘱一句,“你小心一点。”
这年月买卖都是投机倒把,是要被割资本主义尾巴的,如果被抓住,坐牢都是有可能的。
“放心,我有门路。”
沈智挥了挥手,已经出了院门。
走了几步,他突然间回头。
看见苏月斜靠在门口,目送着自己。
阳光里,那双眸子似乎缀满星辰,分外的明亮。
沈智的心底暖融融的,他用力的挥舞了几下手臂,大声道:“你回屋去,外面晒,明天我会赶早回来的。”
有一个家,家里有人等着自己,这就是最平淡,也最不舍的羁绊吧。
等他赶回大雾山,天已经黑尽,疯子和竹竿一直等在山口。
“沈哥,这大晚上留在这里干嘛?”
“抓野鸡,今晚咱们干一票大的。”
沈智说完,就往山里走。
过了一会,他把藏在草丛里的录音机拿出来,换上新买的干电池。
疯子和竹竿一脸惊讶,“你什么时候买了这么个高档货?”
“挺会享受的嘛?”
“不过,这大晚上放歌曲,会不会让人觉得这里闹鬼?”
“哇,我就是鬼,把钱统统交出来。”竹竿扮了个鬼脸,张牙舞爪的朝疯子扑过去。
疯子一脚踹在他的小弟上,冷啐一口,“怂鬼。”
竹竿捂着裆部,龇牙咧嘴,“疯子,你丫的也太狠了。”
“要是老子废了武功,你丫的找女人的时候,老子就去当电灯泡。”
“滚你丫的。”
疯子笑骂。
突然,震撼的音乐声响起,把他们的声音都淹没了。
很快,就看见有些黑影晃动。
两货立即拿出手电筒一照:好家伙,那些晃动的黑影全部都是野鸡。
野鸡受不了这么强劲的音乐,一个个从藏身之所蹦了出来。
沈智的绿色帆布包里装的全部都是碎石子,弹弓一拉,“嗖嗖嗖——”
野鸡随之就倒下好几只。
“我草,例无虚——”
“沈哥的弹弓比小李飞刀还厉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