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惊倒是没一点反应,下风那种贫民窟,他闻过最多的除了垃圾味就是烟味,早闻习惯了。
齐明旭咳了两声:“亭哥,你也少抽点,对身体不好。”
考虑到旁边坐着两个小屁孩,其中还有个没成年,于是司亭把烟掐了。
沈惊扭头看着司亭,语调毫无起伏:“你继续抽。”
然后又往左边扭头看着齐明旭:“闻不惯就滚。”
齐明旭突如其来的委屈。
沈惊说这话什么意思?在他和司亭之间选择了司亭呗?
齐明旭怒从中烧,把没吃完的半根棒棒糖往地上一甩,站起身居高临下地俯视着沈惊,吼道:“你他妈什么意思,你让我滚我就滚?”
沈惊仰起头,平平稳稳地说:“不滚就坐好。”
“。。。。。。”齐明旭一拳打到了棉花上,还被衬得像个情绪很不稳定的大傻逼,他表情讪讪,重新坐下,“哦,坐下了。”
沈惊点点头,这下清净了,他接着啃手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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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腕上薄薄的皮肤被啃破了,沈惊嘴里渗进来点儿血腥味。
他吮着破口,又疼又爽,感觉好多了。
司亭侧头看着沈惊的小半边脸:“小神经,你一直咬手做什么?嘴馋啊?带你吃东西去。”
沈惊太阳穴一跳,他现在听见声音就烦。
司亭觉察到沈惊的气息变化,立刻噤声,举起双手表示投降,意思是我不说话了。
他叼着烟,表情玩味,只当是逗沈惊玩儿。
但下一秒,司亭余光瞥见沈惊怪异的举动,忍不住皱眉。
司亭教沈惊骑车有段时间了,他是知道沈惊手腕上有个疤的。
一个疤而已,这个年纪的男孩身上有疤很正常,但一直机械性地啃咬就不正常了。
再仔细想想,沈惊偶尔会突然高声尖叫,时不时情绪会变得极其高昂或是极其低落,多半是有心理方面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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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亭正要开口,小树林外传来两个侍应生的对话声。
“这么大排场的宴会,真是有钱人啊,我还看见好几个明星呢,但是我不敢要合照。”
“哎,你看到没,这家的少爷长得比明星还帅还高,都快一米九了吧。”
“别想了啊,我听说他旁边那个omega就是他的未婚妻,看着就般配,天造地设!”
。。。。。。
齐明旭终于露出了点笑模样:“看吧,明眼人都能看出来我哥和昼哥是一对。”
沈惊眼也不眨地盯着鞋面,工匠上门为他量身订制的小羊皮鞋,可惜不合脚,和他不匹配。
齐明旭把下巴抵在膝盖上,长叹了一口气:“亭哥,你和我哥也是打小就认识的,你说我哥到底怎么想的呢?他和昼哥连信息素匹配也做过了,那么高的匹配度,这难道还不是天生一对吗?可为什么那个人一回来,我哥就和丢了魂儿似的,他只是我哥以前养的一条狗罢了。。。。。。”
他亭哥没心思理会他,一心观察着沈惊的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