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想吧!你不喜欢一个人,从开始到结尾都不喜欢那个人,但你碰了他,你就不得不要花费更多的时间来处理这件事,我的时间很宝贵的欸!分分钟上百万上千万的!
再想想唐秋那巨无敌大声的嗓音……
我在拆开他衣领的那瞬间,已经想好自己的墓碑该选什麽样的流嘛了,死因:
被吵死。
有一说一,唐秋虽然是挺叛逆的,染头发都是挑的最桀骜不驯的紫色染,但从他在这麽热的天里还是将领子扣到了脖子最上面的情况来看,其实他的叛逆只是浮於表面。
与我正好相反。
我抽菸喝酒样样都行,但全部都是背着我哥哥和家里长辈乾的,凡是会暴露我本性的事情,比如染发和纹身,往脸上打洞这样的事情,即使不疼,我也不会做。
越缺什麽东西的人,才会急於炫耀什麽。
「嗳~是一只有贼心没贼胆的小奶猫~」我一颗一颗解开唐秋上身的衬衫纽扣,用毛巾擦拭着他和火烧了似的身体,虽然他很矮,但这是在星际人均175的身高衬托下才会给人留下的印象。
平心而论,其实主要是他那张脸长得太嫩了。
还带哭包属性。
让我有种自己和他撞人设的错觉。
但其实不是。
我和他本质上不是一种人,至少唐秋接受到的教育比我要正一些。
还有就是,将偏见移除後,唐秋的身材其实还是非常不错的,虽然不能和杂志上那些健身猛男比,也不能和我哥那种熟男比,更不能和我见过的身材最好的裴皇太子比,但在白幼瘦这条赛道,唐秋没有对手。
他皮肤没有一丝一毫毛孔。
皆是既粉又嫩。
我张开一只手的手掌,拿手心的颜色和他上身的颜色做对比,都是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典型代表,但我是冷白皮,他是暖白皮,即使温度稍微降下来了些,皮肤仍然是红的。
是充血了般的红色,无法比对出什麽。
移动到已经差不多褪完色的面庞,他的还是要比我更粉嫩些,用另一只手擦拭着他的身体,毛巾从他的小腹一路向上,最後停留在了他的腺体上……
隔着毛巾,我也能感受到他的腺体在收缩,像一张黏糊糊的血口,咬着我触碰毛巾的手指。
一个Omega的腺体在咬Alpha的手指。
!!!
靠,虽然对他没有兴趣,但身体的本能显然更胜一筹。
Alpha这种时候没有反应那就是不行。
反应到我身上,我就是突然感觉嘴里少了点什麽,很想咬点什麽东西。
——想做什麽就做什麽是我的天性。
於是,我咬了。
咬了什麽?离的最近是什麽?
当然是糖球的纽扣了。<="<h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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