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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2章(第1页)

虞澜意心中好笑,他抓了抓郑山辞的头,乌黑又很柔顺,怎地突然想要保养头了。保养这事都是小哥儿跟女子喜欢的,不过郑山辞这般注重这些也好,谁都想跟一个翩翩君子一起生活,以后老了,可是要过一辈子的。他都想到一辈子那么长了。

“郑山辞,你是该好好保养了。”虞澜意一本正经的说。

郑山辞在心里默默为自己打气。

郑山辞带着秃然的心情睡觉了。

……

鸟语蝉鸣,天太热了,虞澜意他们去了夏家的庄子上玩,把大哥大嫂,还有小弟都一并带着去了,只留郑山辞一个人在家守门。

他观其官庄上的花,已经开出了花骨朵,请了两个花匠来伺候这些花。适合在沙土地生存的花有石竹、麦仙翁、鸡冠花、二月兰、金盏菊、虎皮兰。郑山辞在岚县买的花种,大部分是金盏菊。

金盏菊通常有紫色、白色、粉色等不同颜色,花瓣外缘向下倾斜,中心部分是呈金黄色的,其貌不扬。叶子一般是长圆状倒卵形,边缘波状,长着不明显的细齿。

不是所有的花种都是有香气的,有的花种甚至带有臭味。金盏菊的香气不明显,它的味道比较淡,闻着有点像是青草的味道,而且金盏菊还是一味中药材,金盏菊可以改善食欲和睡眠、降低血压,增强心脏活动。

它可以分为春种跟秋种。郑山辞这是就是选择在春天种下,他算了算,秋天虞澜意就要回京去过年。正好可以把他做出来的香水带回去,给京城的贵族小姐跟哥儿们展示一下,不能浪费白白的宣传机会。

桂花适合在沙土壤生存。它适合在保水性好、透气性强、土壤松散的地方,郑山辞把一片靠近湖泊的地圈下来了种植桂花,这些地都是县衙的地,所以在选地方面郑山辞是完全没问题的。至于肥沃上,郑山辞打算先多浇灌点农家肥,再用粪丹。

“几度秋衣浓,最是桂花香。”[1]桂花香飘十里,若是做成香水要削弱一下它的香气,变得淡雅起来,这样才适合喷在身上。有人喜欢淡淡的香水味,可以用金盏菊为前调。年轻一些的哥儿跟姑娘更喜欢香一些,桂花香做前调就更好了。郑山辞在选种育苗上就考虑到以后要面对的客源,只有精准把握目标人群,才能把产品推销出去。

其中一个花匠道:“郑大人,这金盏菊我们每隔半月浇一次肥,长得真好,至于桂花,本就适应这里的土壤,生命力强,不用怎么养便能活。”

“大人看这金盏菊还长出了侧根。”

郑山辞勾着腰去看,果真看见金盏菊的根茎旁还有一个小小的侧根,花开得好,郑山辞说了几句鼓励两个花匠,便想等香水做好了,还要去找些花匠来的。万事都要先把东西做出来,有了成效才能逐渐扩大。要是一来就是工厂、大规模的生产,货没有买家,就只能烂在手里了。

两个花匠把郑山辞送走后,又给水壶里灌满水,给花浇水,另一个给花修剪枝桠。这两个花匠,一个是中年女人,一个是年轻的女子,两个人都长了一张圆圆的脸,看着就慈善。年轻的女子穿着带花的上衣,下面就穿着裤子,在花圃里干活穿裤子更加轻便。

她们是自己有一块地种着鲜花,她们也种庄稼,可两个女人力气不如男人,种的庄稼交完税,把剩下的粮食全然留给自己吃都是勉强的。家里的地也不多,多了种不完,平白无故还惹人眼红。幸好她从小就爱种什么花花草草,种出来的花拿到集市上还能卖上几个钱。

段婶子跟段娘一对母女就在这边给郑山辞做事,管着这些花,这边还修了房子,她们住在这里便成了。

“娘,我今儿去买截排骨,咱今晚吃一吃排骨,再买个白萝卜来炖。”段娘笑呵呵的说。她来了这儿地,没多人打扰着,安安静静的侍弄花草,每月的工钱都有人按时送来,也不限制她们出行,反而这地方很安全,谁敢来官庄,狗胆太大了。

“那就买去,这萝卜炖排骨要炖的时辰久一些,把萝卜炖烂。”

以前她们哪舍得这么吃,都是吃自家种的菜,油跟盐都不敢多放,一般是滴一点油,然后多加点水,用水炒菜。她们如今挣钱了,就舍得对自己好一些了。时不时会去买些猪肉、鸡鸭来改善生活,解一解馋,偶尔还要去郑家食肆下一趟馆子。做着自己擅长喜欢的事,郑大人也不会多加干涉,还让她们免费住在屋子里,给的工钱公道。

段婶想到心里还是掩不住心里的高兴,她只盼郑大人在新奉县长长久久的做官,但转念一想,郑大人这样有本事的人,又怎地会一直在这个偏僻的地方,以后是要去大地方的。不管郑大人去了哪儿,或是不记得她们了,但她们会记得郑大人,这是她们的贵人,要知恩图报的。

段娘应了一声,到了时辰她就垮了一个菜篮子去集市里买排骨,挑了一块肥肉相间的排骨,又去买了两斤白萝卜,拢共花了四十文钱。

又要去买各种佐料,家里没佐料买一罐油跟一罐盐回去。这油的价格也低了,比以前少了一文钱。多买一些回去备着。

段娘又挑了几个素菜,买了半只鸡,打算回去做宫保鸡丁。

“一共四十文。”

段娘打开荷包把钱递给商贩,那商贩接了钱乐呵呵的。菜篮子都装满了,段娘打算回去了结果听见有人喊了她一声。

“段娘,你在这儿啊。”说话的人是以前同村子的越婶,她左右打量着段娘,像是差点没把她认出来。段娘穿了花上衣,裤子也不是麻的了,看着就是棉质的。整个人白净,头上还戴了一只银簪,跟在村里的光景大不一样。

越婶还看段娘出手这般阔,眼睛都不眨一下就把四十文给出去了,这菜篮子还露出一点肉,这人是达啦。

“越婶,好巧。我家里还有事,我就先回去了,以后碰见了再聊。”段娘寒暄了一句,就挎着菜篮子走了。她跟她娘在村子里没什么记得,她爹走了,娘又是一个寡妇,长得还是白净的,村里的那些没媳妇、或是老不羞的人还想讨了她娘去做媳妇。

那样的人能是好的,只盼是用微薄的聘礼,给个一两或二两银子,一并把母女俩要过去,伺候屋子里的一家子。这样的火坑不能跳,所以段婶一直坚持带着女儿,不肯再二嫁了。两个女人在村子里活着是难些,但她们活得踏实,只是还是心里怕的。有时屋子里一点风吹草动,精神都是一直紧绷着的,生怕从屋子里突然冒出一个人来了。

段娘想到在村里的日子,她还是心惊肉跳的。到了县城里,谁也不认识谁,说什么闲话都是没影的事。她们也从村子里逃了出来,不必在困在别人的眼里,被别人一直窥探的。这般安安静静的活着,做自己的事就快活多了。

段娘想到这里重展笑颜,她快步回到了跟她娘的花圃里。

越婶见段娘走得那样快,她也追不上去。只回到村里把这件事说了,村里一点小事都会添油加醋的说,更何况这种突然变得富贵起来的事,众人什么猜测的都有,语气都泛着酸气,又不清不楚的说一些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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