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余欢喜眸中黯淡一瞬。
很快。
被天昏地暗笼罩。
-
翌日自然醒。
余欢喜大概是真累了,昨晚两回,连庄继昌什么时候上班都不知道。
略一收拾,余欢喜决定还是先去公司。
十一月的凤城干冷。
新图大厦楼下,余欢喜排队买咖啡。
她被彻底熏陶出来了,每天必须准时喝一杯冰美式,否则全天就没精神。
队伍前头,一个背影格外眼熟。
爱马仕的围巾抢眼。
“林主编?”余欢喜伸手轻轻戳她一下。
林眠回头热情依旧,“好久不见!”
余欢喜点点头。
“差点不敢认了!”林眠笑着来回打量她,“这个色很衬你哎,衣服也是!”
“是嘛,我觉得好像也还行。”余欢喜把碎别在耳后。
新染的亚麻棕,比沉闷死板的黑色洋气,肤色直接提亮一个度。
“你很适合TheRo,它家剪裁很不错,你喜欢的话,可以试试Toteme。”
余欢喜笑笑,“对!对!我有一件Toteme的大衣,版型我特别喜欢。”
曾几何时,她对品牌一窍不通。
而今。
居然也能和杂志主编你来我往聊穿搭。
庄继昌的培训内容无奇不有。
其中,也包含认识品牌。
“会花钱和审美一样,是情商的一种。”庄继昌如是说。
-
“余欢喜,你完全变了个人。”林眠说。
名利场,先敬罗衣后敬人,她对余欢喜经年不变的冲锋衣,印象深刻。
举个不恰当却合适的例子。
她很有《穿prada的女魔头》中annehathaay蜕变的味道。
“你也是呢!感觉好久没见你了。”
“我前段日子调上海去了,你怎么样?”
难怪之前路过24层都没再见过她。
林眠眼底透着些许疲惫,余欢喜看在眼里,不便多问,“我没带团,参加培训呢。”
“导游也要培训吗?”
“当然呀,保持自我更新,才能跟上时代嘛。”余欢喜意外她能说出这话来。
冠冕堂皇戴高帽。
“没错,每个行业都在随时代剧烈变革,不拼命奔跑,就会被远远甩在脑后。”
林眠赞同地点着头。
纸媒江河日下,时间像一列单行火车。
“……”
见她颇为感慨,余欢喜莫名一阵伤感。
几句寒暄,队伍排到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