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书淮接过林玉禾手上的陶罐,不小心碰到林玉禾冰冷的手指,说道:“走吧,回屋。”
“嗯。”
两人进了灶房,林玉禾看锅里还烧着热水。
诧异道:“这热水是给我留的?你怎么知道我要回来?”
谢书淮放下陶罐,低声道:“热水是给我自已留的,我也不知道你要回来。”
林玉禾脸色一黯,在心中哀叹一声。
没什么好失望的。
他能出来接自已已经不错了,期望不能太高。
林玉禾拿出洗脚盆,准备舀热水泡脚,暖和暖和身子。
还没走到灶台,谢书淮就接过了脚盆。
林玉禾呆住。
直到谢书淮把热水端到她跟前,她才相信眼前真实的一幕。
心中暖流闪过,方才的失落一扫而光。
“书淮,我给你带羊肉回来了,快尝尝吧。”
今日她哥嫂让她回去一趟,就是吃羊肉。
这羊肉,还是他们多年不走动的舅舅送来的。
不然他们哪吃得起呀。
谢书淮立在一侧也不回避。
看着她坐在条凳上,笨重地脱下布鞋和粗布足衣。
往日白皙小巧的一双脚,现在也有些微肿。
之前圆润可爱的脚趾头,泡在热水中看似也粗了不少。
谢书淮眉头紧拧,脸上笼着一层淡淡的愁绪。
走近林玉禾身边,问道:“你的脚都肿成这样了,你为何不说?”
“身子可还有哪里不适?”
“明日我带你去医馆看看。”
林玉禾看谢书淮,眼睛也紧盯着自已的脚,语气担忧。
心中微甜,柔声解释:“不用去医馆,这些都是正常反应。”
“我阿嫂怀韵姐儿时,脚肿的连鞋都穿不了。”
“你不用管我,去尝尝羊肉吧,还是热的。”
“难道,我这大晚上给你送回来,你都不愿意尝尝。”
林玉禾连夜回来,除了不愿答应他哥哥今晚的建议赌气离开外。
还有另一个原因,就是想让谢书淮和家里人尝尝这羊肉。
常听崔氏提起,谢书淮爱吃羊肉。
他们买不起,好不容易碰巧吃一回,她也想带回来给她们尝尝。
羊肉在大晋很稀缺,除了达官贵人家时常吃得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