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握的手用上了点力。
沈慕烟哪怕注意力在别处,也能发现他的情绪变化,见状连忙安抚地拍了拍他的手背,像是在哄孩子。
楚元麟得了安全感,才缓缓松了那股劲。镇定问他:“是什么?”
沈慕烟视线流连,“手机。”他对此蠢蠢欲动,心中思索着要赶快挣钱了。
楚元麟是有个带键盘的诺基亚的,他知道沈慕烟闲暇时格外热衷于摸索这个。
低声问:“你想要个手机吗?”
沈慕烟抬眸,“嗯?”这人这么好的?
余光扫过江晨阳,花花绿绿的袋子里全是给他买的吃的玩的,现在还想给他买手机?
他脸皮不是一般的厚,此时没有一点吃软饭的羞愧,反而起了恃宠而骄的心思,应道:“嗯,想要。”
柜台的销售是个岁数不大的小伙子,见状热情地介绍起来。
沈慕烟不太懂,故作高深,三俩字地往外蹦。
“嗯。”
“不错。”
“挺好。”
楚元麟于是一锤定音:“买。”
江晨阳惊得怔在原地,脸上露出了和冯老太如出一辙的,仿佛看到昏君的神情。
沈慕烟嘴角微弯,因为楚元麟待自己过于赤诚,“娇宠”非常,终于摸到了他羞耻心的临界点,“算了,等我挣了钱再买。”
“我先借你。”楚元麟语气急急。
江晨阳把同样的话咽了回去。
“不了。”沈慕烟看着他柔软的发顶打着旋,心想这人待友也太过诚恳。
其实自己没做什么。他生来拥有得多,对他人自然慷慨,为了报恩,尽心照顾他,此事极为合理。
对方没有当作理所当然,反而在生活中投桃报李。
那楚家的救命之恩只能用治眼睛来还了。
沈慕烟沉思,自己得加快恢复内力。至少恢复三成才能驱动体内的灵枢族至宝蛊虫雪魅。
此虫活死人肉白骨,濒死之人只要一线尚存就可救,就是身死了,腐烂了,凭借一副骨架子,也能生出血肉来,仿若活着般,栩栩如生。
至于疑难杂症,只要应用得当,都是有办法的。
只是此宝一旦进入他人体内,非死不可取出。
若是非族内人拥有它,没有灵枢族的内功心法,就无法驱动,基本等于废了。
沈慕烟倒不在意青春永驻,只是此宝几乎是他与大月的唯一联系,此前多少有些不舍,可这小瞎子,实在是戳人心坎儿。
唉。
“你知不知道,你这样献殷勤,让我想到了一个有趣的画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