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們會慕強,也會同情弱者。
餘光裸捐在他們眼裡是妥妥的強者,被人遺棄又是絕對的弱者,更何況對方還是個拿了錢不領情的白眼狼。
因此聽到餘光的哭訴後,不少人都義憤填膺的幫她撥打了報警電話。
能主動讓人報警,肯定不是說謊。
不只是蔡雲,就連羅燃的血壓都聽高了。
警察很快就敲了羅燃的門,將餘光送回來。
畢竟也算是半個同事,當他們看到開門的是羅燃時,兩邊的表情都相當耐人尋味。
核實過情況後,為的警員為難的看著羅燃,語氣含蓄的說道:「你們不能將無處可去的老人趕出門,至少要給她準備一個安身的地方。」
若是沒領證也就算了,偏偏已經有了婚姻關係,那就不好辦了。
果然是羅老師,居然低調的領證,若不是出警,他們都不知道羅老師結婚了!
蔡雲躲在羅燃身後,抖得如同風中落葉,她只想擁有自己的人生,養母為什麼要這麼害她?
羅燃臉上也露出不耐煩的模樣:「我不可能讓她進來,但我每個月可以按最低標準給她贍養費,你們讓她走。」
他的耐心是有限的。
話音剛落,餘光那邊就送過來一張協議:「我們的協議上寫的很清楚,如果蔡雲拒絕贍養我,那就將我之前二十年花在她身上的錢都還給我。」
警員們接過協議看了看,從彼此臉上看到了震驚。
他們不知道是應該震驚餘光居然花了這麼多錢給一個領養來的女兒,還是震驚蔡雲居然不知天高地厚了簽了這種協議。
不但每頁一簽,上面甚至還有公證處的公章!
交換了一個一言難盡的眼神,警員將協議懟在蔡雲面前:「這上面的簽字是你的吧。」
既然有了協議,那就只能執行了。
說實話,人家只是要求被贍養二十年,還沒規定贍養標準,真的不算過分。
看著協議上的簽名,蔡雲終於忍不住一把扯過協議撕的粉碎:「你到底想做什麼。」
鬧成這樣,她以後還有什麼臉出門。
餘光卻體貼的從包里掏出一摞列印好的複印件:「沒事的女兒,你儘管撕,媽媽都給你準備好了。」
她真是一個好母親。
蔡雲哭的梨花帶雨:「媽媽,你怎麼變成這樣了,我哥若是知道你這麼折磨我,會有多傷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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