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晨倦怠的思绪瞬间被拉回,她半睁着眼,懒洋洋打了个呵欠,“你回来了呀。”
他掀了掀眼帘,没应声,手里提着标有红十字的小型药箱。
今晨瞅了眼负伤的手背,渗出来的血已经凝结成猩红色,乍一看挺骇人的。
陆归也打开箱子取出消毒工具,微俯身,将剩余的东西放到地毯上,“手伸过来。”
“哦。”她依言,伸出受伤的那只手,另一只按在床面上,犹豫几秒,“也哥,这伤口不用处理的,过两天就愈合了。”
之前做群演,特别是抗战戏,趴在地上很容易出现这种划伤。
她不是伤痕体质,其实真的不用那么在意。
陆归也微俯身,指腹按在伤口外缘,表情很淡,像是没有听到她说话,从今晨看不到的角度,是他眼帘掩住深浓的情绪。
片刻,他说:“女孩子的手,不能留疤。”
今晨怔愣住,不敢相信这句温柔万分的话是从一向不近人情冷酷的陆归也嘴里说出来的。
酒精涂到伤口处,她清醒了一些,不知道怎么回,索性抿住唇装作没听见。
陆归也喉咙里像有团火在烧,说了违心话。
其他女人的手受过多少伤,有多少疤痕,就算露出惨白的骨头他也不会心疼一分。
唯独她,每一寸骨血,每一寸肌肤,都那样珍贵。
他的心理医生说,这是病态占有欲的表现之一。
越视作珍宝的东西,握在手中越是珍惜,一旦脱离掌控,受病态的驱使,会想方设法将它毁灭。
可是医生当时没有告诉他,如果这种占有欲施加于人,该怎么办。
宽大的创口贴盖住伤口,今晨动了下僵在半空麻木的手臂,鬼使神差问出心中的疑问,“你是什么时候认识我的?”
陆归也回神,手指屈起放在膝盖上,稍仰起头看她,“失忆了?”
今晨用黑眼紧盯着他,“不是,我总觉得你很早就认识我了。”
陆归也淡笑道:“很早就认识了”
她点点头,喉咙有些涩,“我想了很久,如果只凭影视城落水那次,根本不值得你捧我,甚至……”
甚至说,想要她,吻她,将最好的一切捧到她面前。
陆归也长眸深不见底,紧抿的薄唇松开,下颌线绷得很紧,在暗色的映衬下愈发深刻立体。
他直起身,长臂伸展开,将床上坐着的人儿圈在怀里,缓缓向她靠近。
今晨无措地愣在那,直到他身上那股清冽的气息萦满鼻腔,才堪堪拉扯回思绪。
陆归也并没有做进一步的侵犯,而是停在一个安全且不会让她产生想要逃离念头的距离,凝神望着她,良久,低沉的声音从头顶传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