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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頁(第1页)

她平靜地將稿紙壓在桌上,默默起身走向陽台。

付念青將視線拉遠,看見她從衣兜里取出了香菸。待她點完那一支,他才緩緩走過去。

開門,關門。

客廳里剩下吃瓜的洪嘉、黃曉晨,和兩耳不聞窗外事的李子嵐。事實上玻璃門的隔音極好,陽台上的對話,想聽也聽不見。

付念青一開始並未開口,他只是默默站在喬誠邊上,他明白她定然情緒不佳,不知該如何開口。

倒是喬誠更為大方,釋然地低頭一笑,真心實意地誇獎道:「詞寫得好好。」

只有他們兩個的時候,對話總歸是廣東話。

付念青也才鬆了口氣,舉重若輕地說:「嗰日應該徵求你同意先。sorry。」

兩個人又無言地並肩站了一會兒,他才再開口:「走咯,進去咯。練歌。」

眾人下到地下室,付念青說今天要練《彩虹》,每個人臉上或多或少都有些詫異。

洪嘉先開口問:「有合適的場合了?」

付念青淡淡地說沒有。

洪嘉泄氣地說:「嗨——沒有練個什麼勁呀,練練晚上的表演曲吧。」

付念青卻說:「先練好,就會有了。」

洪嘉聽他這麼說,意?s?外地歪著頭:「不是,你什麼時候這麼積極向上樂觀主義了?」

付念青沒有回答,默默地背起吉他,臉上不似往常般暮色沉沉,大家都覺得他似乎有了些不一樣的神采,卻又說不出是哪裡與以往不同。

他先下了前奏,其餘的人,也自然各就各位。嘴上說著不願意,但是練起自創曲的時候,他們一個個又都是最帶勁,最沉浸其中。

和別的歌曲不同,《彩虹》是他們的夢,也是他們的現實。許久沒練,再一觸碰時的那種震撼,就仿佛不僅是夢生疏了,現實也生疏了一般,每日忙忙碌碌活著的,只是他們的行屍走肉。

當天,這幫人罕見地看到付念青在同演出場地的老闆關說,大致是想爭取一次純表演的機會。可想而知,被拒絕了。

結果並不意外,反倒是付念青的舉動另他們意外。他們幾乎從未見付念青主向誰低頭拜託,低姿態地求一個表演機會。他應該始終是那個相信酒香不怕巷子深的人,始終是那個自信清高的天之驕子。

更令他們意外的是,被拒絕了他竟也沒有失意喪志,竟然還越挫越勇。之後他們還是6續見到他在為這件事奔走。

「付總最近怎麼了?打雞血了?」洪嘉望著遠處還在和餐廳老闆交涉的付念青,一邊和喬誠嘀咕起來,覺得他倆關係最好,一定能問出點什麼。

「不知道。」喬誠百無聊賴地轉著手裡的打火機,視線也落到遠處那個高挑的身影上。語氣不咸不淡,洪嘉也聽不出她是真不知道,還是不想說。

「我覺得八成是談戀愛了!」黃曉晨壓低聲音,神神秘秘地插嘴,語氣卻很激動,「有一天還問我深圳哪裡有像樣的餐廳,我都還沒回答,你們猜他說什麼?!」

「說什麼?」洪嘉很配合地問道。喬誠也看著他,想聽下文。

「臭小子居然說!」黃曉晨調整了下語氣,學著付念青那個半死不活的調調說,「『算了算了,不應該問送外賣的。』」

洪嘉聽到答案後,不厚道地大笑起來,手上用勁地拍了拍黃曉晨的背,以示寬慰。隨後才煞有介事地貢獻了自己的觀察:「不過你還真別說,我看他也像是談戀愛了,你看他最近有事沒事,老看手機。他以前幾乎不碰的。」

黃曉晨深有同感地點頭。

「上次在他家,我發現他的那把aterRoad不見了,我問他,他說:」洪嘉又補充了一個旁證,到了後半段他也學著付念青的樣子說話,「『借人了』。」

最後那三個字,洪嘉憋著雲淡風輕的語調說完,便忍不住眉飛色舞,渲染出一種曖昧的餘韻。一個吉他手把自己珍藏的吉他「借人了」,確實是件非同小可的事。至於借給了誰,大家心中,都有個呼之欲出的答案。

此時邊上一直一言不發的李子嵐,才默默抬起頭看了一眼喬誠。她依舊擺弄著手中的打火機,心神不寧地來回張望,似乎不知道該把視線放在哪裡。

「你們別瞎猜了。」李子嵐突然開口,身邊的三個人都嚇了一跳,紛紛看向他,「忘了他被前女友嚇得都好幾年不談戀愛了嗎。他不會再找一個黏著他的。」

他聲音很小,說話的時候總是一副怯生生的樣子,但出口的內容卻紮實有力,一下說服了在場的人。叫人心中的浮躁一下被安撫,是的,人選確實不太合理。

「走吧。」和餐廳老闆結束交涉的付念青歸隊,並未覺察朋友對他的議論。

「不行?」喬誠緊隨其後,問了結果。

「嗯。」他的腳步沒有任何的停頓,像一陣風一樣徑直往前,「慢慢來吧。」

依舊是沒有吐露一絲氣餒,喬誠感覺得出來,他憋著一股勁。就像當初他不顧父母反對,非要從香港到內地發展一樣。

她一直知道,他對音樂有著很深刻的愛,寄託著很大的夢想。相較於他,她的初心渺小而簡單得多,但同時,又那麼難。

當她靠著音樂終於能和他比肩的時候,他的身邊卻出現了另一個女生。

當她無妄地苦等6年,他們終於分手的時候,他卻似乎厭倦了、受夠了「愛情」。她所渴望而不可及的,被另一個女生耗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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