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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页(第1页)

“是呀……”双喜皱眉点头,“原本看戏玩耍一切均好,给两位殿下喂了奶,又吃了点肉粥,还没过多久就发作了,开始是小鱼儿,然后太子也跟着吐泻。”

景生不再问话迈步就向翎坤殿奔去,整个心像被利斧劈成两半,一半追随着明霄奔出了咸安殿,一半咚咚咚急跳着飞去翎坤殿。

——

明霄疾步奔出了咸安殿,并未停留,直接奔向距离咸安殿最近的永乐门,守门的禁卫一见明霄急行而来,哪敢阻拦,立刻放行,从永乐门穿过外宫出永安门,不一会儿明霄就来到涞河岸边。

涞河从东安城中劈行而过,声势壮观,每至夏季河岸河堤上就搭起许多简易的茶铺酒肆,为纳凉消夏的游人们提供歇息打尖的服务。今日正值华帝陛下的万寿节,宫中虽然一切从简,民间倒反而乐得借此机会庆贺娱乐一番。明霄放眼看去,就见河堤绿柳间彩灯高悬,河上绿波上画舫争流,说不尽的繁华风流。

明霄的心情异常低落,伤心愤怒沮丧惶恐难堪,百般的苦涩滋味同时涌上心头,一时也难以分清,更无法缓解,他只本能地捡人少僻静处走。

夕阳晚照,烟横碧波,浓荫下蝉鸣渐弱,虫唧啾啾,暑气消散的空气中氤氲着仲夏夜的神秘气息,明霄深长地呼吸吐纳,荡尽心中浊气,到了此时,明霄渐渐平静下来,回想起来才发现自己的行为太过幼稚冲动,虽然景生的言行也有偏颇之处,但自己撒谎在先又比他年长,理应平和理智地向他解释一番,而不该话赶话地与景生争论不休,明霄叹口气,劈手折下一枝嫩柳,懊恼地在虚空中挥舞抽打着。

“萧公子!”一个低沉的男声忽然响起,明霄立刻停下动作,穿过翩跹的柳枝向堤岸上看去,“衡……衡先生……”明霄惊异地看着衡锦身背天宝走上河堤,原来他不知不觉间走到了一个野渡的旁边,“先生怎么在此下船?”明霄快步走出柳荫,探身看着河边泊着的矮蓬货船,“先生没有乘坐原来的大船到东安吗?”明霄心里一晃,清平阁安排在船上的人恐怕一无所获。

听着明霄一叠声的询问,衡锦咧嘴笑了,他琥珀色的眼眸里染上了点点金辉,显得异常明亮,他的神色看起来也比在夏阳时更加开朗,“我和他们走不到一起,天宝还小,难免会吵扰到别人,我们爷俩何必看人脸色。”

衡锦说者无意,明霄听者有心,——看来衡锦与北朔商人的关系并不融洽,那么他未来将何去何从呢?

“萧公子走后,我带着天宝又在夏阳转了转,还去了蟒山和灵泉寺,然后找到这条贩运布匹的货船就来东安了。”衡锦兴致勃勃地说着,眉间隐藏的阴霾之色也变得淡薄。

明霄被他脸上明朗的神色感染了,沉重的心情也慢慢松动下来,真是难得看到衡锦这么开心,“天宝怎么样?”明霄侧头向衡锦背后望去。

“这小子能吃也能睡……”衡锦晃晃肩膀,天宝卷发蓬蓬的小脑袋枕在衡锦的肩头也跟着东摇西晃,他睡得正香。

“呵呵呵……这娃娃身体壮实……”明霄伸手拨开天宝额上细碎的卷发,露出他白皙饱满的额头,天宝的眉长入鬓角,极黑,如刀裁的一般,眉下是略显凹陷的眼窝,长而卷翘的浓睫随着他的呼吸轻轻翕动,像墨蝶之翅。

明霄心中暗叹,这娃娃当真好相貌,“衡先生用过晚饭了吗?可有住处?”

衡锦摇摇头,“我们中午在船上吃了点干粮,住处也还没着落呢。”他说得极其随意,好像漂泊流浪并非难事。

明霄瞄了一眼衡锦和天宝身上的粗布衣袍,虽然衣装寒酸但却非常清洁,“呵呵呵……先生现在天天给天宝洗澡了吧?”不知怎的,面对这父子二人,明霄窒闷的胸中如吹入了一丝清风,变得舒爽起来。

衡锦难得窘迫地咧咧嘴,嘿地笑了,“原来在大漠上天寒地冻的,谁也不那么讲究,现在南下了,天时炎热,自然就要注意清洁……嘿嘿嘿……”

明霄微愣,这差不多还是他第一次看到衡锦的笑,原来他也会笑!衡锦的笑容非常奇特,带着点腼腆的孩子气,于瞬间打破了他脸上野性凝肃的表情,仿佛暗夜中的一线金色阳光。

“我来做东,请先生和天宝晚餐吧?”明霄不由自主地说道,说完自己也是一惊,刚才他还烦闷不堪,此时倒能与人周旋了。

“好!”衡锦只一个好字,他好像不太会和人客气。

明霄本来想请衡锦父子去林芳阁,那里做的蜀菜楚菜都是东安一绝,但明霄还是立刻否决了这个想法,林芳阁是唐门在东安的据点,自己若带着衡锦父子去那里,难保不惹口舌是非。

“萧公子,咱们就去那里随便吃点东西吧。”明霄还在犹豫,就见衡锦手指前方,明霄抬眸一看,心中也是一动,河堤上,柳林深处露出一角飞檐,不高,有点残旧,却古朴雅拙,看起来像是河道旁的一座酒肆。

“好,就去那里吧。”明霄爽快地答应,一边小心地问:“衡先生,我请他们帮你和天宝准备的衣装你都拒绝了吧?我太唐突了,我不是……”

衡锦转身看看明霄,唇角斜翘,“……你不是施舍……呵呵……我知道……”随即衡锦便收了笑,眉目一下子又变得有些阴沉,“人从苦日子过到好日子容易,再从好日子跌到苦日子里去就难了,穿惯吃惯,再想戒掉就更苦。”

明霄心中暗忖,——从衡锦的言行举止来看,他似乎并非出身贫苦,他好像确实见识过荣华富贵,“衡先生能居安思危,真是难得。”

“居安?”衡锦奇怪地重复着,眉头渐渐皱紧,在他朦胧的感知里,他好像从未居安过,这些日子和天宝来到南方,倒像是他一生中最快乐的时光,“我不用思危,我就一直生活在丛林中,那里危机四伏,猛兽们时刻准备将人吞噬入腹,嚼碎咬烂,吃得连渣子也不剩。”

衡锦的声音显得异常平淡,明霄开始以为他指的是苗疆彝山,后来仔细琢磨才品出了血腥的滋味。

“萧公子,感谢你救助天宝,但我并非善人,我也许就是丛林中的一头猛兽。”衡锦专注地凝视着明霄,眸光霍霍。

明霄嗬嗬地笑了,曼声开口,“你也许从前是头猛兽,但现在……”明霄坦然地迎视着衡锦灼人的目光,轻轻说道:“一头猛兽要躲在暗处,伺机扑咬,他不会走到月光下,告诉他的猎物:‘我是野兽’。”

——呃?衡锦被他说得一愣,嘴角又不自觉地向上翘起,他拼力压住笑意,最近实在笑得太多了,这种现象前所未有。

明霄看到他要笑不笑的古怪神色,连连摇头,“而且,衡先生,你很久不出来走动了吧?如今市面儿上人人自称野兽,据说这样显得威猛,我家后厨的陈大娘都说自己是水王蛇呢!”

“哈哈哈……”衡锦到底没忍住,哈哈大笑起来,这也许算不上是个好笑话,但他也不知道什么才是笑话,此时只觉明霄的语气神态都十分轻快有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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