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美了。
美到令人窒息。
美到令人愤怒。
为什么裴森想要拍摄我呢?我甚至认为,他才是最应该被摄像头聚焦,被目光所凝视的那一个。
当然,不需要太多的人,只我一个就足够。
为什么偏偏是顾鑫呢?他明明知道顾鑫曾经做过什么。
现在是夏天,他们的臂膀之间产生了触碰,没有衣物的阻隔,就那样轻轻地贴着。
凭什么?凭什么对顾鑫,你就愿意那样笑着。
就因为他给你买了相机?就因为他千里迢迢跑来看你了?
可我做的未必比他少。
你为什么不这样对我呢?
真是烦人啊,我本来已经准备抑制冲动,彻底将“与裴森接触”与“不耻”划上等号了。
可终究我还是那样做了。
因为不再刻意隐匿,裴森察觉到了我。
他真是呆得太过,居然好像刚确认我的存在似的,在此之前他竟一无所觉么?该说不愧是他,还是不愧是我?
顾鑫气势汹汹地前来寻觅,那家伙的愚钝一如往常,绕开他甚至都不需要多费脑筋,只不过他脖子上挂着的那台相机实在是过于碍眼了,咔咔的拍摄声,令我感到心烦,因为这声音又让我想起了y在拍摄裴森的时候。
巷口的末尾,裴森站在原地,等待着顾鑫,也等待着我。
他真是毫无防备,就算我直直地出现在他的面前,他也毫无警惕性,是那样地懵懂、正直,傻到令人感到狂躁、困惑。
抓住他的领口不过本能驱使,他想要打开手电筒照亮我的脸,我自是不会让他得逞的。
那一个吻,未经大脑思考,近乎是本能的。
但当呼吸交汇的那一瞬间,我便知道我已经上瘾了。
真是糟糕。
真是太美妙了。
我用舌头舔舐着他紧紧闭合的唇瓣。
顾鑫不合时宜地在这个时候出现,啧,更烦了。
想杀了他,可裴森一定会因此感到不悦吧。
居然还想拍我,真是活腻了。
一拳掼在他的腹部,就当是为儿时的我出口恶气了。
咦?原来这么长时间的以后,我也明白什么叫做“痛恨”了啊。
真不错呢。
肢体接触这种事情,就如同用目光舔舐,用脚步追踪那般,是会上瘾的。
当我意识到裴森的力气似乎并不足以撼动我的桎梏,我便愈肆无忌惮了。
他很害怕,他真的很害怕,在我的面前,他从来没有笑过。
但我竟也享受着他的这份恐慌,因为我还想看见他的表情,更多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