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约定好天黑后还会再回一次彩虹桥,因为夜晚的灯光秀和烟火。
我们专程赶了回来,抵达时刚好灯光秀开始。
生活是需要仪式感的,偶尔一下也是非常有意义的。
小姐一脸的幸福模样,我不禁想要许她一个天长地久,恰好旁边有售卖鲜花的摊位,我稍稍过去买了一束玫瑰。
“呐,给您的,祝您青春常驻,永远美丽。”
小姐看着玫瑰,又看我,有点意外。
我冲她挑眉,意思是赶紧接过花呀。
她笑着接过,一脸娇羞。
将她揽入怀里,呼吸里弥漫属于她的香味。
都说喜欢一个人是会闻到对方身上特有的味道,那是爱的信息素,专宠的感觉。
“你还是第一次送我花。”小姐靠在我怀里,小声说。
“您喜欢吗?”我低头问。
“喜欢,怎么不喜欢呢。”她说。
“那以后,我常送您花,可好?”
小姐勾住我的脖子,甜甜的笑着,眼眸里的光束甚至越了彩虹桥上的灯光。
我动容地吻住她的唇,小心翼翼的呵护。
很快她加深了这个吻。
突然天空划过一道光,在半空中绚烂绽放出无数的小星星。
烟火的时间到了。
我喜欢喧闹,喜欢玩乐,喜欢人间皆欢喜。
我看别人开着车载了整个后备箱的烟花,心里蠢蠢欲动。
小姐似乎看出我的心思,松开我的手,有目的性的和放烟花的车主交谈。
她太大胆了,万一被认识的人现怎么办,虽然这里是国外,但这里很多华夏的人,就比如白天在咖啡馆遇见的那两名学生。
小姐转身冲我招手,然后指着车主手里的烟花,脸上洋溢着笑容。
我跑过去,明明很高兴,却还要留意周围人的动向。
“买给你的,喜欢么?”小姐说。
我接住车主递来的烟花,笑了。
“走吧,放烟花。”小姐拽住我的衣摆,领我去一块空地。
升空,旋转绽放,在黑夜里出属于它们的光彩,每一种光都不普通,就像每一个人都是独一无二的,总会在某一天光热。
小姐举着星星灯挥手,就算戴着口罩也看得出她的喜悦。不管怎样性格的人,又或者从小长在怎样的环境中,谁都愿意接受欢乐,被喧嚣感染,成为其中一员,就算欢闹过后一切恢复平静,那段记忆也会长久的留在脑海里。
我被一群孩子围着,只因我给他们每人了一支星星灯,被童稚的笑容和无邪带动,我也很快融入其中,追逐,嬉戏,打闹,好像自己也成了孩子,也在慢慢弥补幼童时期自己的遗憾与缺失。
我的阳光一面是被生活逼出来的,我不喜欢阴暗的自己,哪怕从小得不到来自家庭的爱,我也愿意成长在阳光下,学会阳光一点,然后烘干自己内心的潮湿。
后来家中变故,与自己最亲的父亲离世,我的生活一下子跌落谷底,又因还债被“卖”去庄子,差点死在孤园。
如果没有遇见小姐,我的人生可能很大概率会是万劫不复,或者活的行尸走肉一样。
是小姐带给我快乐与希望,牵住我的手,引领着我勇敢前进。
在与她的这段关系中,我承认自己没有她那样的魄力与坚强的意志,她是我的神明,是我一生都亏欠的所爱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