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是卖给清楼玩乐的那些公子哥,他们最有钱了,为博美人一笑,他们可舍得了,都是十足的败家子。”曹权笑道。
秦可卿则是莞尔一笑,尽显风情,“权弟可是把自己也骂了。”
“姐你舍不得骂我,就只有我自己骂自己了,以前的我确实是个败家子啊。”
“但现在,由今日之事,我决定改过自新了。”
曹权一脸正经地说道。
秦可卿则是维护道:“权弟别这样妄自菲薄,五陵年少争缠头,这是人之常情。”
“权弟也是因为父亲不在了,没了庇佑,不然还不是照样和那些公子哥一样,潇洒地过日子,这怪不得权弟,只能说权弟时运不济。”
“现在权弟如此有才华,自己就能庇佑自己,那种日子会回来的!”
曹权只能感叹:“真是个宠弟狂魔啊!”
出门后,循着前身的记忆,曹权来到了群芳阁——京城最大的清楼。
他的记忆里浮现前身魂牵梦绕的花魁——李媚,身材婀娜丰腴,眉眼间风情万种。
刚进门,那迎宾小厮就一脸嘲讽:“哟,这不是曹国公府的败家子吗?你家的财产还没败光啊?有钱来这里?”
“瞧你这穷酸样,可别熏到了楼里的贵人。”
曹权脸带微笑,凑近小厮,猛地一抬手。
哐!
一记耳光让小厮眼冒金光。
“老子来这就是客,你算什么东西,也敢在小爷面前哔哔赖赖!”
“这就是群芳阁的待客之道?”
就在这时,一股香风袭来。
“哟,小公爷,怎么这么大火气,是多久没来消火了?”
说话的是群芳阁仅次于李媚的二号清倌人——东方雪。
曹权知道这家伙和李媚不对付,总想取代李媚成为群芳阁的一号清倌人。
顺带着,她也一直看曹权这个李媚最大的金主不顺眼。
来者不善,曹权也不惯着,直接说道:“让谁消火也不会找你!”
“呵呵,现在的你有这个资格和财力吗?”东方雪反唇相讥,
“哦,忘了告诉你,你的那个曾经的花魁怕是童贞不保了,有客人刚刚成了她的入幕之宾呢!”
什么!
曹权从“曾经的花魁”这几个字眼瞬间醒悟。
群芳阁的规矩,清倌人实行优胜劣汰,以赚钱的本事排位。
一旦赚钱能力下降,就会被踢出清倌人的队伍,从事红倌人陪过夜的生意。
他早就应该料到,没了自己败家子式的花销,李媚很容易被这个东方雪超越。
一旦李媚从事红倌人的生意,可就没有买诗词弹唱的主动权了,自己的那首词找其他人不被压价才怪。
想到这里,曹权立马往李媚的房间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