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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7章(第1页)

写到高三分别的时候,跟大家讲过,说越写下去,回忆涌现的越多。我和许千不一样。我的那个她,和路帆也不一样。现实,哪儿有小说那么勇敢。所以我们的结局,当然不可能有多美好。我曾经试图做朋友,也真的做过一段朋友,奈何走到今天,她不愿意。想写下来,就是因为不能面对这个现实,于是想在写的过程中实现自洽。结果怎样呢?我说不好。确实比之前好了一些,但不可回避的,就在昨天晚上,我又梦见了她。和故事中路帆的做法一样——或者说,是和当年她的做法一样——在教学楼里,我翘了自习一层一层地找她,而她刻意躲避。梦里,我又哭了。

忘掉一个人,真的好难。不过好在,我认清了我们之间不存在可能,于是不必想许千那样犹豫。值得庆幸,我的问题,只有忘记而已。

看到评论区里有的朋友写下了自己的过去。感同身受,却不知怎么安慰。经历过的人自然懂得,有些关,只能一个人过。高三的时候,那个接替她来教我的老师常说一句话,“当断不断,必受其乱”。那时我不懂,觉得太无情。后来因为她付出了太多代价,才明白这句话有多恳切。我衷心祝福所有诚挚的爱意都能得到回报,同时也衷心希望,我们都能学会在不可挽回的时候放手。

我们都值得爱。

最后的最后,一个不情之请。希望觉得故事还不错的朋友们可以继续保持关注。wb账号已经找回,没太想好发点什么,以后会给大家指路。以后可能会再写长篇连载,也可能在公众号更些短篇或是影评书评。真诚希望,再度开张的时候你们还在。感谢感谢!

ps:不太确定明天能把番外写出来,可能有些延误。但是,一定有!!

番外:小朋友

飞机落地。

收好靠枕和耳机,把包斜挎在身上。这只包是上个月和同学出去吃饭时在路上偶然看到的,墨绿色的皮料,长长的拉链深藏其中,没什么轮廓,更显得随性洒脱,与许千的气质颇有几分契合。看见它的第一眼,一个念头直扑头脑:买它。

路帆说了,会来接机,跟她一起在北京逗留几天,再回北安。当时考虑到签证问题,路帆待了一个月不到就回去了。走的时候,许千还没太适应这边的生活,难免有些灰头土脸。她走以后,节奏才慢慢调整过来,开始融入周围的圈子。虽说这次分别的时间不算长,但一想到再见面,出发前她还是精心打扮了一番,想给路帆一种从头到脚焕然一新的感觉。

毕竟,这是第一次,以爱人的身份和她重逢。

拿了行李,还没走到出口,许千就看到了那个朝思暮想的身影:捂着一件裹住膝盖的羽绒服,头上戴一顶绒线帽,除了眼睛周围没有任何皮肤裸露在外。要不是太过熟悉,许千很可能路过身边都认不出来。

早知道路帆打扮得这么随意,她就不会花大价钱从头到脚都换成新的了。

路帆好像还没发现她,瞪着眼睛,朝她身后张望。低着头,躲进人流里,快步走过去,绕到她身后。向前,贴近,贴着绒线帽压着的耳朵,轻轻喝了一声。

“嘿。”

身前的人抖了一下,转过身来,眼神中难掩欣喜,但又多一层似笑非笑的戏弄。

“呀,这不是许导嘛。”

声音飘在空中,柔柔地跃起。自从她们俩正式在一起之后,这个称呼就变成了二人世界里最亲密的爱称。她叫她“许导”,她唤她“路老师”。

天平的两端,终于具备相等的份量。

“路老师,不拘小节啊。”

“在许导面前肯定是黯然失色。”

说着,路帆把手从口袋里掏出来,抬起,帮许千整了整衣领。动作自然熟练,流淌出爱意。

盯着她的鼻尖,许千很想亲上去,努力按捺着冲动,心底忍不住发痒。

双手环住她的腰,靠向自己。把头埋进肩窝,贪婪地吸吮衣服上的香气。

“想你了。”

怀里的人在变软,隔着衣服也能感受得到。与此同时,那双贴着肩膀的手向后延伸,扣住脖颈。

“我也想你。”

从机场出来,打了车,直奔路帆的住处。

回国以后,路帆很快就找到了新的工作。她大学时一起办文学社的朋友在北京做传媒,流量很多,听说她闲着就拽上了她。路帆本来水平就高,加上那么多年社会经验,上手操作了一段时间就掌握了。朋友打过招呼,待遇很好,和当年许千刚毕业混的那段日子比起来,简直判若云泥。算上之前的积蓄,手头宽裕。于是在离公司不远的地方租了间一室一厅,一个人住,和一只胖胖的加菲猫一起,等许千从国外回来。

车子上桥下桥,路过熟悉的北京城。一路上,她们紧扣十指,有一句没一句地闲聊,用指尖搔着掌心。

时间这样美好。和北京有关的记忆,终于多了美好。当初上学的时候,和同学聊天,他们一直觉得只有在这里买下了一间房子才能得到踏实。此时,她忽然意识到原来的结论完全错误。

对她这种人来说,物质永远给不了踏实。即便有了宽敞的房子,夜幕降临后坐在里面,她依然不具备让暖色的灯光充盈整个空间的勇气。

只有感情能填满她——和路帆的感情。

路过文慧园路的时候,记忆漏掉了一拍。资料馆就在这里。每个抢上了票的周末,她都会来,消磨掉几乎整日的光阴。一个人坐在宽敞的放映厅后排,抱着肩,观看,落泪,起身离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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