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衍没有立刻将钥匙收起来:“你昨天没说有这个要求。”
她也可以现在反悔。
“我知道。所以我们现在去吃饭。”
但余笙没有让他开车,而是带着他从地下车库出去,绕了一个圈到公寓外的街道另一边。
石砌建筑前有几盆悬挂的花篮,门面装饰典雅,招牌上写着“lefest”,并配有金色装饰图案。
余笙轻车熟路地推开门。
迎接两个人的是一位胖老太太,笑容和蔼:“elise,今天有你最爱的小羊排。”
余笙坐到靠窗的位置,冲着菜单努了努嘴:“你点菜。”
周衍翻开菜单,前面的介绍说明这是一家米其林一星的法国餐
厅,在美食家的顶尖餐厅里排不上号,但一顿饭下来换算成人民币,人均至少也是四位数。她熟稔的一举一动,像在食堂吃饭。
“两位准备好点餐了吗?”
余笙烂熟于心地说出她要吃的前菜,主菜和甜点的名字。
周衍合上菜单:“和她一样。”·
老太太记下菜名:“你刚来伦敦吗?”
余笙在这对法国老夫妻开的餐厅吃了两年多,老太太第一次她带朋友来,并且还是个异性,周衍说英语的腔调明显是美音。
周衍回答:“是,刚来没多久。”
老太太收起菜单:“你英语说得很好。”
“谢谢,我以前在美国住过一段很长时间。”
“美国哪个城市?”
“纽约。”
“那也是大城市哦,祝你在伦敦玩得开心。”说完,老太太退回后厨,跟灶台前掌勺的主厨老爷爷报菜。
余笙的注意力从手机上转移开,开口问:“你以前在纽约?”
她语气平静,好似只不过是普通闲聊。
“是。”周衍回答干脆,“前两年在纽约实习。”
“挺好。”
伦敦是日不落帝国最后的余辉,沸腾的夕阳下成群的乌鸦飞过威斯敏斯特教堂的上空。
纽约则正好相反。任何年轻人都可以在纽约发芽生根,鳞次栉比的高楼大厦,地铁站里奔跑的老鼠,还有永无休止的派对。
周衍淡道:“你去过?”
余笙点头,她在一个高中的暑假跟着学校去纽约研学。
当她想要再尝试多回忆一点的时候,头脑又混乱起来。
余笙感觉自己像是走在玻璃海上,周围的镜子折射出一段又一段往事。但当她试图凑近仔细看的时候,镜子里的内容又消失了。
目眩感充斥她的眼睛,整个人难受到想吐。
空气静下来,周衍微微皱眉,抬眼看向对面:“余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