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玉求瑕的正牌男友,他好像一点去宣示主权的意思都没有,就甘愿站在那里,看着所有灯光和爱意都落在玉求瑕身上。
蒲天白盯着方思弄,有点走神。
不知道过了多久,台上传来一片惊呼,蒲天白看过去,现是玉求瑕越出了人群,朝着方思弄所在的那条台阶走下去,人们下意识跟着他。
蒲天白又立即转回去看方思弄,现方思弄还是那样站在那里,微微带了点笑模样,张开手臂迎接玉求瑕。
玉求瑕走下台阶,伸手揽过他的脖子,用额头和鼻尖蹭了蹭他的侧脸,然后带着他向外走。
玉求瑕收了满怀的花,全世界的灯光都聚焦在他的身上,满面荣光,春风得意,而方思弄静静地跟在他身边,安然从容,对旁的一切都毫不在意。
蒲天白不禁又想到了刚刚电影里的画面:主人公在画幅中央举着火把焚烧尸体,他背后的群山静默温柔。
全世界都爱着玉求瑕。
可蒲天白不爱他,只是羡慕。
不是羡慕他的才华、鲜花和荣光——可能多少有一点——但最羡慕他有方思弄。
当然他同时也知道,方思弄的眼睛里除了玉求瑕什么也没有,他不会有一点机会,所以那点心思也只能默默吞下,不跟任何人提起。
动心的瞬间是不会因为客观的现实原因而消失的,好在他理智尚存,悄悄地喜欢了方思弄很多年,没有让任何人现……至少他曾经是这么以为的。
后来方思弄就毕业了。
再后来他也毕业了。
离开校园后,他投身进了繁华的演艺圈,很遗憾,这个圈子里有平民神话,但更多的依然是资本力量。他是普通家庭的孩子,在里面跌跌撞撞的,几年过去也没混出什么名堂。
他不算太聪明,在家乡曾经因为出色的外表被处处优待,可留在都的这个大圈子里,比他长得好的人太多,美人如同过江之鲫。一开始时他还会因为自己顶着电影学院这块金字招牌而有一些包袱,被磋磨了没两年就想低头认输。
同僚提点他:“你其实起点很高啦,就是不够豁得出去。”
是的,他不够聪明,生在普通的家庭,也没有惊世的才华,正在“豁出去”和“回老家”之间徘徊不定的时候,他得到了一个机会。
一个“豁出去”的机会。
金主是一个四十出头的商人,有一双鹰一样的眼睛,鼻梁狭窄高挺,可惜烟酒侵染多年,皮肤状态不甚好,有点黑,还有点浮肿,但整个人在满京城的金主中算是品相不错的。
他坐在桌子对面,听着制片人把自己夸成了一朵花,一边尴尬得脚趾抠地一边还在犹豫,然而几杯酒下去,又被制作人话赶话的一激,他晕晕乎乎地总算是下定了决心,拧着酒杯的手用力到青白,脸上却是一张阳光灿烂的笑脸:“燕总,我敬……”
他这句话没说完,侧脸忽然挨了一拳。
这一拳力道很大,直接把他抽飞出去,他震惊地趴在地上,酒杯摔了个粉碎,脸上却并不是很痛。
“总算找到你小子了。”
下一刻,他被人提着衣襟揪了起来,然后看到了方思弄的脸。
随着年龄的增长,方思弄的长相越冷峻锋利,几乎已经到了让人不可逼视的地步。
当然也许是因为他现在太心虚的缘故。
方思弄一下子将他提起来扔在一边,他踉跄了好几下才站稳,然后就看到方思弄朝桌上的几个人说:“人我带走了,跟他有点事儿没完。”
“抱歉打扰各位了,今天这桌我结。”
然后就拎着他的领子把他拖走了,全程没人敢拦。
方思弄也属于圈子里的平民神话之一,虽然很大一部分人认为他能出头全靠玉求瑕,但方思弄本人也确实是无家无口的一条疯犬,自古以来没有谁会不怕这样的人。
方思弄把他拖出饭店,在旁边的窄巷里把他放下,到这会儿他脑子还是懵的,一边沉浸在与方思弄久别重逢的眩晕感里,一边回忆着自己到底哪里得罪了方思弄,是不是还要挨打……
结果他刚站稳,方思弄就递来一支烟。
他不抽烟,但还是很小心地接住,方思弄自己点了一支,吸了一大口,然后缓缓吐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