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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蝗灾(第1页)

宁静的深夜里,浩瀚的星空下,盖俊躺在房顶,对月把盏,好不悠闲。

三年了啊!

三年的时间说长不长,说短不短,至少是让他从一个梳着总角的顽童变成束盘簪的少年,距离屠虎也有二年半之久了,当日他未弃虎尸,而是雇人运至汉阳郡,并找来匠人用虎骨、虎牙制作了一条项链送给阿妹,权当做未能如约返回的赔礼,一举赢得了小人的原谅。又用虎骨精心打磨制作十三枚韘(即扳指),除去四人各分一枚,剩余九枚,留待有缘人。

盖俊绝没想到只因阎忠一句‘射虎救父、孝勇无双’八字评语,竟使他成为河西四郡健儿争相结识的对象,甚至还有凉州他郡之人不远千里赶来,为的只是见他一面,不客气地说凉州少年皆以结识他为荣。出名是好事,却也为名声所累,少年之人本就是初生牛犊不怕虎,不服他的大有人在,一般这种人他都会交给盖胤解决,至今还无人能在他手上走五合。

另外父亲盖勋出仕了。

自去年被郡里举为孝廉,几天前收到来信,告知家人他已外放到凉州汉阳郡出任长史一职,秩六百石。内地郡的副官为丞,职责是协助太守管理政事,然而边郡形势复杂,常常需要与异族交战,所以废丞而设长史,是郡里名义上的二把手。太守、长史通常关系很差。当今太守权力大得惊人,除长史乃朝廷亲自任命外,郡里其他职位皆可自行招募,隐然一国之貌。因此长史权力之大小要看主官脸色,如果碰上心胸开阔同时赏识你才干的人,那长史可谓兼管军政,相反如不被主官待见,抱歉,你会成为和平时期的摆设,战乱时期的先锋。

听闻……

当今汉阳郡太守出身阉党……

父亲嫉恶如仇……

怎么想也不会相安无事吧?

还有,盖胤终于如愿娶了心上人阿白,就在十几日前,场面安静而温馨。

倏地响起一阵踏梯声,回头望向漆黑的房檐,一张略显敦厚平凡的脸出现在眼前,其后展露出其满是棱角的八尺身躯,正是族侄盖胤。

盖俊为他倒了一杯酒,出言调侃道:“伯嗣,新婚燕尔,你不在房中与阿白厮守,跑到房顶作甚么?”当今有“婚而无字非礼也”的传统,是以盖胤以十九之龄取字。伯者长也,指其是家中长子,嗣者,正对应名胤,胤有子孙相承续之意。汉代男子取字并非一定要满二十,比如少结婚、少游学、少出仕,都可以先行取字。

盖胤脸“唰”地一下红了,他已是成*人,还是抵挡不了盖俊直白话语,如果让他在与猛虎厮杀和小族叔的挖苦间二者选一,他一定会毫不犹豫的选择前者。

半晌道:“我打算明日随小族叔去汉阳。”

盖俊看了他一眼,皱眉道:“这样不好吧?你刚刚结婚,我看还是等几年再说。”

盖胤没有说话,但目光炯炯,显示决心甚坚。

“好吧,不过你得先说服你阿母才行。”盖俊没再坚持,盖胤朴讷少言,这种人一旦下定决心便是九头牛也拉不回。且他亦希望盖胤随他去汉阳,以他的才能不该埋没在敦煌、盖家堡里,与大汉国相比这里实在太小了,父亲信中也是这个意思。

“阿母同意了。我弟年岁渐长,忠厚孝顺,将阿母交给他照料我也走得放心。”

“你安排妥当就好。”盖俊举起酒杯,“来,干一杯。”

叮……

“终于要走出去了,等待我的将是什么呢?我能……改变历史吗?”

盖俊借着仰脖干酒凝望皓彩月华,一时想的痴了。

次日清晨盖母马昭领着他和阿妹去祖母处道别,三人一进门,一个披亮眸童子迎上前,小大人似的见礼,一本正经的模样极为惹人怜爱,盖缭忍不住伸手捏红了童子白皙细嫩的小脸。他便是当年盖俊所救弃婴,小名白水,古时落地即算一岁,如今四岁大了。

盖母马昭一把拍掉女儿的手,白水可是老人的心头肉,这孩子固然懂事,从不吵闹,可万一掐哭了怎办?到时还不把偌大盖家坞闹得鸡飞狗跳。

果然,老人心疼地招回白水,直到拥于怀中才道:“佳妇来了,不必见礼了。”

离别之语,满怀伤感,不过老人一把年纪,早就什么事都看开了,只是嘱咐多多来信,三人应诺告别,之后依次拜别族中长辈,快到午时方才起行。

再次望见祁连山,依旧气势惊人。

再次来到酒泉平原,依旧繁华无比。

只是田间时有飞蝗掠过,糟蹋庄稼,百姓不仅不加以捕杀,反而祈求神灵护佑。

诗云:“秉彼蟊贼,付畀炎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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