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觉得是蓝城。”红毛把笔记本翻到其中一页,指了指上面没写完的半行字。
【如果可以重来】
“这本书就是蓝城写的,有没有可能蓝城说的重来,就是重写《荒城笔记》?”
红毛觉得自己抓住了重点:“很明显,只有作者才能重新改写自己的手稿。”
王斌看了一眼门外,到处都是漆黑一片。
“你们怎么知道蓝城还活着,万一蓝城死了呢?”
毕竟这座城市都这样了,到现在为止根本没有人在城里见过活物。
这时候,沉默了很久的沈笠忽然开口:
“壬癸毁灭了世界,只留下了这座城,我觉得壬癸对蓝城也是有感情的。”
“对对对!”李当心跟着附和。
“壬癸如果恨他的话,一定会先杀了他,可是笔记后面写的是他被壬癸囚禁了!”
“所以我们接下来只要找到蓝城就行了!”
整理线索过后,大家已经有了新方向:找到收件人蓝城!
“如果你们是壬癸的话,你们会把他囚禁在哪里?”
“肯定是跟书里相关的地点,而且是壬癸比较熟悉的地方!”红毛答道。
“壬癸住在哪儿来着?”
“小说里,壬癸有三个家,第一个是他父母住过的家,第二个是父母去世后住的姑妈家,第三个是壬癸打工租的地方。”
蓝城在写这本书的时候,这个小镇参照的就是自己家乡的小镇,所以书里的位置和现实里的地方都是一样的,这三个地方在书里都有明确标注。
事不宜迟,他们打算兵分三路。
丰饶小队去祖宅,飒姐社恐人和瞎子去出租屋,沈笠和红毛去姑妈家。
至于笔记本,放在驿站里肯定不行,丰饶提议由他来保管。
因为他们这一队有四个人,人数更多更稳妥。
因为这件事红毛差点忍不住又要跟他动手,但被李当心拉住了。
对方队伍里四个人,个个凶神恶煞,起冲突的话吃亏的一定是他们自己。
出租屋小队带上手电整装待发。
出了驿站大门,雾气从四面八方涌过来,让人难以分清方向。
最后还得是瞎子带路!
社恐人拄着拐畏畏缩缩地走在最后面,毫无存在感。
瞎子无语地吐槽:
“我们这一队人,看似是三个,其实是两个,能用的只有我一个。”
旁边跟他们走同样方向的红毛自豪地说:
“我们这一队人,看似是两个,实际上是一个,而我只是大佬的腿部挂件。”
飒姐嗤之以鼻地骂了句:“瞧瞧你那副嘴脸!”
其实分组的时候她也想跟沈笠一组,但是碍于想跟他一组的人有点多,最后只能抽签决定。
结果老天不长眼,居然抽到了红毛。
两队人在岔路口分道扬镳。
考虑到沈笠是个路痴,腿部挂件红毛扛起了带路的重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