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声音的最后,在旁边的酒保也没忍住看向舞台,手里擦拭酒杯的动作都停住了。
有的人生来就自带聚光灯,这句话用来形容one的主唱程际野一点也没错,他只要出场,就能得到所有人的注目。
今晚的天气很热,酒吧的空气更是躁动,程际野出场的时候,黑色皮马甲下的衬衫被他挽到袖口,露出了肌肉结实的小臂,一双极深的眼睛带着浅浅的笑意扫视全场,对那些带着爱慕和激动的目光仿若习以为常,他扬了下头,然后打了个响指。
清脆,迷乱,台下的氛围一下轰起来了。
在数不清的掌声和尖叫里,还能带出来几句嘶吼:
“one!!你们太帅了!!”
“mike,多唱点!!今晚别走”
“mike!!看我!!艹我!!!”
整场只有舞台和吧台上有灯光,酒保也要被淹没在这些尖叫里了。
而在酒保的余光里,原本靠在吧台旁的卷青年一下子认真地坐直了,视线紧紧地落在舞台上。
酒保笑了下,心想果然没人能逃过mike的魅力。
游星戈的目光牢牢盯着舞台,看向了那个灯光聚拢下的男人。
程际野。
《乐成》的男主,这个世界的主角,一个骄傲轻狂、棱角分明的男人,拥有点家正时兴的配置,无论走到哪里都风头无两迷妹无数。
他的任务就是成为这位男主的好兄弟兼小弟。
这是穿书者要担当的职责,无论如何都要尽量维护好原书的主线剧情。
只是
他遥遥看向了对方的长相,动作间,这个男人一个弯腰一个带起的话筒都充满了张力,连挑眉也带着桀骜和挑衅。
啧,这个男人。
他的手碰到了后面的乐器包。
激烈的前奏铺垫着乐声,键盘手低垂眉眼,安静得不像话,金色小辫的鼓手则敲击着鼓面,在动感的音乐里游刃有余。
全场的目光都落在他们身上,更确切地说,更多地落在那个眉眼深邃的男人身上。
mike,程际野。
他开口的声音沙哑而充满魅力,在雾效弥漫的舞台上,和着躁动的鼓点挑动着人的耳膜,这个看上去满不在乎的男人随着音乐节奏拨动着吉他弦,马丁靴敲打着地面,从音箱里一起传来的节奏感强的乐音带动着整个酒吧。
只有高昂的尖叫一声声传来,在叫好声里,游星戈的目光有如实质般落在他身上,并不锋利,但不容忽视。
音乐震声,也一起涌进他的心脏,带着微微的颤动。
游星戈的指尖在杯壁上敲了敲,打量起这位男主。
程际野有一张给人感觉攻击性极强的脸,鼻梁高挺,一双扫视过去的眼睛锐利又分明,除了帅,还给人极深刻的印象,尤其是他扶住耳返视线扫过来时,骄傲的眉眼连带着他的音乐一起展露无遗。
炫目的灯光里,他又弹唱了半个多小时,热得不行,把黑色的皮马甲脱了,下面的人又是一阵尖叫。
汗水顺着丝肆意地挥洒,穿过挽起袖子的白色衬衫,浸湿了衣角,甚至勾勒出紧致的腰线,他抬头,扎进黑色腰带的衬衣连带着拉起,他将衣服一把甩到旁边。
鼓声震耳欲聋,舞台的冷雾放得让人视线缭乱,欢呼和尖叫此起彼伏,程际野朝台下抛了个飞吻。
台下更加沸腾了,不断有人叫着mike,甚至有人激动地哭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