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就算告白了,他还真勇敢,没结巴没手抖,没有脸红,眼睛都不带眨一下。
而唐灵却做不到那样。
她用手指绞着耳边的头发,避开他的眼睛,似是而非道:“我其实…也不算讨厌你。”
虽然不是准确的同意,但好歹事情更有谱了不是。至少比之前那阵,她看他打篮球,看一半说走就走那阵。
刺铭唇角带弯,垂头摸了摸鼻尖,“难得啊。你以前不说,最讨厌社会哥。”
唐灵一本正经:“谁叫你长得这么帅。”
刺铭又在咧嘴发笑了,牙花子都快露出来。他今天笑了太多次,每一次都不似平日,夹枪带棒,透着轻蔑扎人的冷。
…
温暖的夜风柔柔地缠住他们。走至步行街那一块,某个品牌首饰店的大门口中央搭了一个小舞台,似乎在办什么活动。
唐灵眼睛尖,一眼就看到了那舞台上,罩着红丝绒布的桌子上放了一个皇冠。
中间紫色的主水晶,挑丽的颜色经别致的金属纹样环绕,而不至于俗气廉价。像爱豆v里会出现的饰品,浓重的巴洛克欧式风,有梦幻般的童话感。
“你喜欢?”刺铭看着那吸引到唐灵视线的皇冠,问说。
唐灵瞄到那舞台上的海报,上面写着情歌之王,请上台挑战。第一名将赢得价值九千九百九十九元的紫水晶王冠。
“觉得有点神奇,他们一般送奖品,不会送这么贵的…”
刺铭接:“你挺懂行啊,一般都送豆浆机,榨汁机是吧。”
唐灵嘶了声。
好事不提净提糗事。
刺铭扬了下下巴,看着舞台,对她说:“想不想要?”
看着刺铭一脸得瑟的势在必得,唐灵仿佛预料到他要做什么,拉住他的手,“大哥,你别乱来。”
谁知道刺铭唱歌会有多辣耳朵。
她刚说完。主持人也介绍完了规则。
一个人一分钟,底下的观众喜欢哪个歌手,可以扫码投票,一个账号只能投一票。
参赛者只需要举起手,上台cue歌就可以。时间有限,只限前十位上台的朋友参赛。取票数最高的算第一名。
由于在场的观众大概目测总数在五百左右,一人又只有一票。所以该比赛还有这样一条直接取胜拿奖的特规,即演唱时,一分钟内,票数过五百。
穿着红礼服的主持人举着话筒在冲着底下喊:“有没有擅长唱歌的帅哥美女要来试一试?男孩子,女孩子,给自己喜欢的人唱首歌!!勇敢点!!”
下面的小情侣是不少,交谈的言语不停。
“你去试试嘛,我想要那个~”
“我唱歌太难听了,给你丢脸。”
“那个是不是假的,怎么可能值一万啊…”
“拜托,这个牌子怎么可能是假的…”
“我不敢上去,太丢人了…”
主持人:“有没有哪位勇敢的帅哥,要做第一位上台的!!”
“——这儿。”
唐灵没拽住刺铭,只得看着他个傻狗无所惧怕地举高右手,冲着台上的主持人大声喊道,张扬又恣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