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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孟子的微言大义很好用(第2页)

研墨是一门专门属于读书人。。。

于读书人的功夫,是不是一个读书人,只要看他研墨的手法就知道了。

玄奘虽然是一个和尚,却也是一个资深读书人,他的研墨手法被老羊皮完整的继承了,所以,云初的研墨手法也自然变成了玄奘的手法。

由于经常给玄奘研墨,老羊皮研墨的手法更好,还自己总结出来了推磨法跟转圈研磨法。

推磨法只适用于新的墨条,以及长方形砚台,这样可以很好的处理新墨条的边角。

至于转圈研磨法自然适用于圆形砚台,方正书桌上的砚台就是一个圆形砚台。

云初往墨池里倒了一勺水,就捏着半截墨条轻轻地转圈,随着墨汁逐渐出现,他又往墨池里倒了一勺水,继续研磨。

别看方正跟何远山仅仅只是让云初研墨,写字,这中间的考校与衡量远比刘雄辨别唐人的手法来的恶毒。

写字查渊源,研墨查云初是否是一个真正的熟练读书人,能否磨出正好写那些字的墨量。

很快,云初就磨出来了一汪浓墨,他没有立刻动笔,而是轻轻地嗅着墨香。

事实上,就方正这种在龟兹边缘之地当小官的人,是没有资格使用加香墨条的,云初之所以会如此痴迷,完全是因为他再一次接触到了文明。

唐时的回纥人还没有自己的文字,或许正在酝酿,反正云初在回纥人中没有现一个会写字的。

方正官衙里的毛笔也不好,老是掉毛,云初从笔锋处抽掉两根掉出来的毛,在墨池中润润笔,就提笔写字。

用毛笔写字是老羊皮最早教给他的一项技能,如今,云初想想都觉得感慨。

在方正,何远山,刘雄的注视下,云初很快就把老羊皮交给他的那张字重新临摹了一遍。

在写完最后一个字的时候,墨池里面的墨也加好用光,这很见云初对用墨量的掌控功夫。

他以前就不会写毛笔字,是老羊皮一笔一划的在沙盘上教出来的,后来,还找了很多的纸张,毛笔供云初联系书法。

因此上,这家伙的书法与老羊皮的书法如出一辙。

“隋人勋贵吧?”何远山看过字体之后皱起了眉头,如果云初仅仅会写字,他不会怀疑云初有别的身份,现在,就是因为这些字写的太好,他才有了一定的忧虑。

“胡说呢,贞观四年,萧后与前隋元德太子背突厥而返归中原,草原上,戈壁上,就不再有所谓的隋人勋贵了,这个娃子的事情要从长计议。”

何远山道:“你要留下他?”

方正笑道:“再看看,时间长了,只要现这是一个好娃子,我们网开一面也没有什么,总归是给我大唐弄回来了一个好孩子。

如果,现他心怀不轨,杀了就是!”

何远山道:“你要小心,刚才这个小子能把刘雄绊一个踉跄,你这副早就痴肥的身子骨,很有可能弄不过人家。”

方正回头看看依旧端坐在矮几前的云初笑道:“能写一手好字,遵守所以礼仪的人,又能坏到哪里去呢。放心吧,就算是坏孩子,也有时间教导过来。”

何远山忧虑的看了云初一眼,就离开了方正的衙门。

“弄清楚我是谁了吗?”云初抬起头满是希望的瞅着方正。

方正缓缓来到云初身前郑重的问道:“告诉我,你会效忠大唐吗?”

云初仔细地看着方正那张方正的脸想了一下道:“除非你先能证明我是唐人。

如果我是唐人,不论我是谁家的孩子,都会效忠自己的族群。”

方正点点头又问道:“你愿意效忠大唐的天子吗?”

云初呆滞的道:“书上说:天子即天之元子,天是人格化的自然界,被认为是宇宙最高的主宰,世间万物都是天地孕育的后代。

天为父,所以号“皇天”,地为母,所以叫“后土”。因此,凡人皆为天之子。

你是问我要不要效忠每一个族人?

假如其余的族人也会被问到这个问题,如果他们的答桉是肯定的,那么,他们也会效忠我,我自然也会效忠于他们每一个人。

我宁愿把这种效忠称之为血脉相连,称之为相濡以沫,称之为同生共死。”

方正皱眉道:“我说的是大唐的皇帝陛下!”

云初站起来仰视着高大的方正道:“孟子曰:“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是故得乎丘民而为天子,得乎天子为诸侯,得乎诸侯为大夫。诸侯危社稷,则变置。牺牲既成,粢盛既洁,祭祖以时,然而早干水溢,则变置社稷。

如果你能明证我是唐人,那么,在孟子的微言大义之下,效忠皇帝陛下与效忠我的族人,又有什么区别呢?”

方正被云初的一番话问的目瞪口呆,在他淳朴的认知中,效忠大唐,就是效忠大唐皇帝。

现在,有人给了他一个新的答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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