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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2页(第1页)

一个深而长的吻。

陶泓刚才又惊又吓,小心脏还呯呯地跳着,被他这么一吻脑子更是糊成了粥。双手握拳抵在他肩上,也不知是要捶还是要推。

他满足地舔了舔嘴角,拿鼻尖去蹭她的额,“以后再敢嘴硬,我还这么收拾你。”见她气鼓鼓地瞪自己,心早就软塌了。

陶泓嘟哝着:“你来也不说一声,这是给我惊喜啊,我是真惊吓到了。”邵砚青笑着将她抱起放在膝上,用手指梳理她的头发,“你说想我了啊,想见我。我也想见你,所以就来了。”她咬着唇,脸上掩不住笑意,可又不知道说什么。于是用手去捏他的胳膊,拧他的耳朵,发泄似地揉他的脸蛋。

他脾气好,心情更好,也就由她去。时不时张嘴作似要咬,最后都是只是虚晃一枪,倒磕了好几次的牙。她越发变本加厉,而他的手也滑到她腰侧挠那两块痒痒,她咯咯地笑着,扑倒在他怀里。

就是在此浓情正酣之际,车窗外晃来一道人影,紧接着车窗被叩了两下。邵砚青条件反射地抓起衣服掩住车窗,衣服就么点大,没全掩住。那讨人嫌的将脸一晃,由空隙间打量着这对男女。

陶泓镇定下来。

来的是个熟面孔,她按下车窗。

“啧啧啧,大老远就闻到你们身上那股恋爱中的酸臭味了。”贺维竞嫌弃地捂着鼻子,眉头拧成一个死结,“好歹注意点影响,这可是公共场合,随时有人走来走去。你们可真是越来越出格了啊。”

对上这精神病,陶泓的战斗值即刻飙升:“说得好像你这只单身狗身上有百花清香似地。”她这时完全没有刚才的娇娆媚态,柳眉倒竖着像随便准备砍人的孙二娘,“知道什么叫非礼勿视么?”

贺维竞哼了一声,拿白眼砸她,“都知道非礼了你还做啊。”抬抬手看了眼腕表,“时间正好,一起吃个饭吧,我请客。”

不等陶泓拒绝,倒是邵砚青抢先一步回答,“好啊。”又冲陶泓笑,“贺先生这么有心,却之不恭啊。”陶泓正奇怪这小厨子什么时候这么人情通达了,客气话说起来一套一套的。可很快她就不纠结这个问题,而是起了兴致要吃大户。

贺维竞其实是个很有意思的人,用通俗点的话来说他很狂,但不是狂得无法无天。这货狂的很有分寸,该狂的时候狂,该装孙子的时候也装得非常到位。说他有精神病,其实也是这种狂妄横行的依托。

对于病人,大家总是要包容些、宽待些,不好和他计较。

这里算是贺维竞的地盘,即使他对饮食并不是很讲究,却也是知道几间私藏小店。于是引他们到一处灰墙红瓦的小楼,这地方专门做羊肉。

贺大少说冬令进补,最好的就是羊肉了。说完又不怀好意地看了看这对恩爱狗,问道:“这儿的羊肉讲究原味,膻。能吃得来吗?”嘴巴上这么问着,点菜的时候却不给半点机会,流水般地点了一串儿菜——全凑起来大概能拼成一只羊了。

贺维竞笑着说:“到这时就不要想什么烤羊肉串儿了,那点点肉塞牙缝也不够。喝羊杂汤,吃把子肉。新杀的羊,煮得嫩嫩的白脖子,那才是人间美味。”

先是小碗的羊杂汤,里面切细的羊肚滑嫩爽脆,汤里加了胡椒和香菜末,喝完额上就隐隐地冒出汗。陶泓心想这精神病虽然经常犯病,但找吃的还算靠谱。又拿手肘碰了碰邵砚青,“这汤不错,咱们学了去,回家想吃了就烧。”

邵砚青点点头,“也没什么决窍,就是要新鲜,洗得干净。羊肚和羊杂碎分开了煮,再把羊杂泡到羊肚原汁里味道才鲜。”

贺维竞见他们嘀嘀咕咕也没打断,反正也习惯这对恋爱狗身上的酸臭味了。只是等手把肉上来时,仍和陶泓咬耳朵的邵砚青忽地伸手往盘上一抹,最嫩的两块白脖子瞬间消失。可怜贺大少,刚放下筷子准备上爪子呢,最嫩最好吃的肉就没了。

恋爱中的恩爱狗,其实处处都走心。

白煮的羊肉,必须掌握好时间才不会将肉煮柴,散了原味。羊脖子肉十分鲜美,刚刚好煮熟,一口咬下满嘴的肉。羊油的滑腻膻香和羊肉极致的滑嫩口感,饕足的快意由舌尖味蕾蔓延到全身。

“嗯,好吃。”陶泓吮着手指,“贺总还真是资深老饕,不是你的话我们怎么也找不到这样的地方,谢谢!非常感谢。”

我谢谢你啊!贺维竞恶狠狠地想着,就这么两块白脖子你都给我吃了,一点也不和主人客气,好歹留一块给我啊!

他不高兴,可没发作。

而对面的两个人,谁也没当他一回事。

没了白脖子,那就吃些腿肉腩肉,或是割两条肋肉来慢慢撕着吃。不必加什么佐料,最多蘸点盐水,或者是细细的椒盐末。

当然贺维竞请他们吃饭不仅仅是尽地主之宜,也不是心血来潮。这人最擅长的事就是在别人兴致浓郁的时候,谈些讨人嫌的话题。

“你这么大大方方地来,不怕季修白找你麻烦?”

看在羊肉好吃的份上,就不用羊油糊他一脸了。陶泓撕着腿肉,慢吞吞地道:“他有什么理由找我麻烦?”

水性杨花,琵琶别抱,朝秦暮楚,见异思迁……贺维竞想这些理由足够让一个男人抓狂了,要不是季修白端着贵公子的身份要些脸面,换成他的话恐怕早就把这人当手把肉给撕了。不过……这精神病看了眼正在认真掰羊蠍子的邵砚青,还有一脸揶揄相的陶泓,心想自己没那么大能耐以一敌二,还是不回答这个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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