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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麓川思陆法(第1页)

麓川,是我国古代西南地区傣族先民为主的地方政权,当地人称为“勐卯龙”,原意为“大卯国”,

因元朝曾在当地设置麓川路,故官方将“勐卯龙”称为“麓川”。

公元1294年,麓川路(瑞丽江河谷盆地及周边地区)总管芳罕去世,次女南玉罕良袭总管职。

公元131o年,南玉罕良去世,麓川路总管无人继承,

“波勐”商议,迎回被芳罕赶走的小妾召南宛母子三人,拥立其子混依翰罕,继承麓川路总管。

公元1312年,站稳脚跟的混依翰罕,脱离元朝建立“勐卯龙”(大卯国),以猛虎曾跃过头顶而自号“思汗法”(思可法),并召集民工修建新都城,将新都命名为“允姐兰”。

同年,思汗法与附近傣族诸王结盟,派人前往“允线遮”(原蓬国都)、“勐英”等地,邀请其头人到“允姐兰”议事,

“诏勐英”(英地长官)混傣博不来,遂兵攻占“勐英”。

各地长官闻讯,纷纷表示拥护思汗法,连被傣族奉为“诏法弄”的鲁赖王族族长,诏傣蚌父子也表示称臣。

公元1313年,思汗法派出1o人前住“勐密”、“景老”等地,请诏傣恒、诏傣盖、诏傣道、诏傣丁、混三旺等弟兄到“允姐兰”议事,

诏傣恒等拒邀杀来使,调军直入“勐卯”。

思汗法闻报,命军队反击,与诏傣恒在“勐滚”展开象战,

“勐密”军全军覆没,诏傣恒逃走,“勐密”的“波勐”(地方长官)、“混干”(地方官)向思汗法求和,并派人到“允准果”刺杀诏傣恒,献其妻室儿女投降。

公元1315年,思汗法委任诏傣盖为“诏勐密”(密地之主),“勐密”成为麓川的附属地。

公元1316年,思汗法率大军东征,一路攻下“勐勉”(腾冲盆地)、“勐掌”(保山盆地),直抵“勐嶲”(漾濞江谷地),

适逢“勐耿”(耿马盆地)的胡岛法出兵“勐卯”,

遂与元朝隔澜沧江对峙,

思汗法班师回“勐卯”。

此时,坐镇勐卯的“混干”、“波勐”已经在底麻、腊龙大败胡岛法,胡岛法在战乱中被杀。

公元1317年,思汗法挥师征服“勐泐”(景洪)、“勐艮”(景栋)、“勐闰”(清迈)、“腊门”、“腊光”等地,击败法思董,法思董称臣纳贡。

同年,思汗法起大兵,以胞弟混三弄为总兵,刀思云、刀帕洛、刀思汉盖等为大将,率兵西征“勐顿顺罕”(阿洪王国),

“勐顿顺罕”举国投降,混三弄班师回朝,“勐顿顺罕”以王族、大臣组成使团,携金银贡品到“允姐兰”称臣纳贡。

公元1343年,元朝出兵攻打麓川,在瑞丽江河谷遭到伏击,战败撤兵。

此后多年,元朝坚持用兵,双方几次再战,

到公元1355年,思汗法被迫派其子莽三到大都(北京)纳贡请和,

元朝遂于其地设平缅宣慰司,封思汗法为世袭宣慰使。

公元1368年,大明朝建立,

公元1369年,思汗法去世,其子思并法继位,

八年后传子台扁,

继位才一年的台扁被叔父诏肖法谋杀而自立,

第二年,诏肖法被杀,

思瓦法立,

两年后被大臣所杀,

思汗法次子思伦法得以继位。

公元1382年,明朝统一云南,

思伦法将元朝所赐印信交于大明朝廷,

明朝继置平缅宣慰司,以思伦法为宣慰使。

公元1384年,明朝改平缅宣慰司为平缅军民宣慰司,

同年更名为麓川平缅军民宣慰司,仍以思伦法为宣慰使。

公元1385年,“勐谷”(景东盆地及周边地区)长官俄陶与麓川生冲突,

思伦法派兵征讨,俄陶败逃大理府白崖川向明朝求救。

公元1387年,麓川军队在摩沙勒(今新平县西)与明朝都督宁正所部交战,遭到惨败。

公元1388年,思伦法再次出兵前往白崖川攻打俄陶,在南涧河谷地与明军爆定边之战。

此战,麓川军队战败,伤亡惨重,几乎全军覆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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