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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6页(第1页)

这一刻,秦四福灵心至,哪里还有不懂的,站了起来,拉起余晚晴御剑便跑。

“你这流氓。”余晚晴笑骂起来,伸手轻锤秦四后背。

“恩,我是流氓,一辈子,只想对你一个人流氓!”秦小四眨眨眼,反手抓起了余晚晴的手,用自己的唇碰了碰对方的手背,揽她入怀。

“那要是你对别人有想法呢?”余晚晴捂嘴笑了起来,又道:“还有,若是别人对我有想法呢?”

“对你有想法的人,都在挨打!”秦四得意起来,指着鸣凤峰山下。

钱小宝,穆慕以及童桦,打人打得正欢。穆慕眼尖,见自家小师叔伸手,还冲他挥挥手,随后,又欢呼雀跃着,再次加入战圈当中。

“至于我嘛,别人在我秦四眼中,无异于白骨骷髅。唯你,是我心中那朵花!”

路子游的番外

曾经年少轻狂,宗中人……除了师尊,大概很少有人喜欢我,毕竟我坑过这么多同门。天才的光环不再,其实,我知道,宗中,奇葩这词才是路某的代名词。

直到有一次,路某在任务堂遇见夏七。黑衣剑修身姿挺直,一会儿直愣愣的看着蓝色的玄字区,一会儿却是对着黄字区微微摇头,似乎犹豫不决中。照规矩,他大概是接不了玄字区的任务?

原来是半步筑基,又是冲霄峰的剑修,难怪。想来是看不上黄字区的简单琐碎任务,想接玄字区的,可等级又不够。是个新人吧,我有点想笑,事有凑巧,接了这单,我大概就能休息半年时间不用再做任务了。

不过,路某有自知之明,这张脸大概只有不认识的人才会赞上一声吧。可赞上一声的,大概又认为我是花瓶,只中看不中用。管他呢,试试看,若是……路某人岂是易与之辈。

“这位师弟,可是想接青青山的任务?”阴差阳错,我居然要伸手拍对方肩膀,这在以前简直不可思议。那成想那人反应如此敏捷,不过半步筑基,连头也不回,动作干净利落,行云流水,抢先一步要给路某一个肘击,亏得路某喊得及时,否则……不堪设想啊。

那人停了手,扭头看我,清清秀秀,白白净净,只是,整个人散发着凛冽之意,冷冰冰的,双目如刀,随即柔和下来,压在我身上的气势降了下来。

一位半步筑基,能让路某产生毛骨悚然的威胁感,这人……不简单!

路某第一次见夏七,说来惭愧,竟被人家震慑住了,差点说不出话来。开始的时候,路某不过是去试探他,看他到底对男扮女装到底能不能忍受得了。他却先提了出来,想来可笑,我竟当着他的面乔装打扮。

本来以为,我们完成了鹿港和青青山的任务,就会井水不犯河水,从此江湖不见,老死不相往来。怎知事有凑巧,居然同时接到了同门的求救信号。

小秘境一战,真是想想就让人怀念不已啊!

“归山派这些孙子,怎么不多叫一个出来,否则咱们人手两份,岂不方便。”路某算数怎么会真的不好,只是在算计怎么才能少分给别人点赃物……咳咳,不对,战利品而已。

路某素有雁过拔毛的美名,哪成想,夏七竟然比我还要坏上那么一点点,真的只有一点点而已。

“影印符。”他一言提点,一语惊醒梦中人,路某从未想过影印符还由此妙用,但是,简直太合路某心意了。路某觉得能和他成为莫逆之交,一个眼神,一个手势,便能明白你心意的人,能和路某契合的人太少,少到出现了一个,路某一定要接近他。他冷冽,却如同天上明月般,令人向往。

哈哈哈,谁能告诉我,真的像娘说的一样吗?小鹿,直到有一天,你会发现,有个人,在对的时间,对的地点出现在你面前。如果真的有这么个人,鼓起勇气,勇敢说喜欢吧。

娘说过,漂亮的女人不能信。阿狸惹毛了夏七,可路某却欣喜若狂,黑衣剑修居然是个剑修少女,不算漂亮,洒脱干练,英气十足,没有半点女修的矫揉造作。知道的那一刻,我的心似小鹿乱撞,砰砰直跳。大概,这就是喜欢吧。

喜欢看着她冷着脸,抡剑砍人,喜欢追着她到处乱跑。生怕别的男修喜欢她,路某运用了点小手段,让玉面小郎君的威名在凌霄宗练气期和筑基期弟子中流传着,成了传说。把她塑造成冰山男修,我便能少了很多竞争对手。

哪曾想,杜凛那混蛋,居然追着她喊七哥喊得亲切,喊得路某都想偷偷把他切了喂狗。不过既然是喊七哥,而且脑子有点不好使,怎么看都不是路某的对手,暂时饶他一条狗命。

看她开心,我便开心,看她发愁,我便气闷,总想送她些东西,喜欢远远看着她。

“美男主子,你一定是喜欢夏家姐姐的。”阿狸总是附在我耳边,如是说。这狐狸崽子,当初贪图离凤凤族的血脉,说什么都要和路某签订平等契约,连献宝的计策都使了出来。其实……不过是些幻狐一族的东西,路某不稀罕,却念在她并未真正为恶的份上收了它,哪知这熊孩子竟一点都不给面子。

“还说没有,美男主子,你脸都红了,而且,好久都没穿女装了。”阿狸一针见血,话语犀利,如尖刀,直刺路某心窝。的确,遇见夏七之后,除非店里有大客户需要接订单,路某已经很少主动去穿女装了。

说起来,离火凤族的悲哀,就在于一辈子只能钟情于一人。一旦爱上了,便奋不顾身。姥姥是这样,娘也是这样。否则,路某怎么会愿意穿女装来逃避感情呢。没想到,还是逃不掉,躲不开,绕不过。夏七就像一张魔网,路某好似小虫,自投罗网,自顾自一头栽了进去,再也爬不出。

不过,喜欢是情吗?喜欢和爱又差多少呢?路某没真正爱过,不晓得个中真味到底如何。

直到南域仙骨一役,那人仿佛盖世英雄一般,在关键时刻,锣鼓铿锵,手持名剑,威威凛凛,粉墨登场。路某开心,她心中有我,否则怎会如此急匆匆的赶来?可还没等路某开心够,那人便中了仙骨的反扑,命悬一线。

路某的心碎了,抱着她一路御剑飞回凌霄,求了慕华真人把罚罪峰大阵打开,就为了夏七。原来,当失去你的那刻,才知道原来我是如此深爱你。

夏七若死,子游必不独生!我不是喜欢你,而是,深深的爱着你,默默地,甚至只有在失去你的时候,才知道,原来,我的心,已经被你完全占据,满满的,再也放不下其他人,其他东西。

请让我守在你身边,等你再次睁开眼的第一刻,大声说出三个字……

阿狸的番外

火灵山,我的家乡,亦是族中密地,我们幻狐一族自上古诞生之日起,便住在此地,从不曾变迁过。听族中的长老爷爷说,咱们幻狐一族,当年是跟着三十三重天不晓得哪重天的帝尊打过江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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