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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8页(第1页)

但谁能想到,三千港动荡的那一年,匆忙之间,有人留下了一块盛家老卤。

盛记卤味不仅是整个三千港人最棒的下酒菜,更是毛毛心中最宝贵的一份记忆。他留下了盛家的老卤,要把这份记忆永远延续。

于是,盛记卤味也重生了,它活在三千巷里的冒记饭馆。

但它并不是冒记的主角,冒记的主角永远并且唯一是那个喜欢染颜色亮丽的头发,喜欢穿背心和花短裤的毛爷爷。

毛爷爷的脾气不好,嘴巴巨毒,发起脾气来整个三千港都要颤一颤。三千港的大人几乎都被他训过,但他唯独宠溺这条巷子里的小孩和自己的狗。他会做鬼脸逗小婴儿开心,会在巷口的小卖铺里给已经上学的孩子买辣条吃,过年时,会给所有的孩子派发大红包。

他的狗名叫猪耳朵,周身白色屁股有黑斑,猪耳朵的各种秉性都像极了它的主人。因为毛爷爷的盛宠,所以这只狗在三千港过着一人之下万人之上、天天都有肉骨头的神仙日子。猪耳朵自己也很争气,以它四肢短小肥硕滚圆的形象,成为了三千港的萌神。

毛爷爷和他的小狗是三千港最亮丽的风景线。

离烟的叛逆来得有些迟,在她二十八岁这年,她迟到的叛逆突然爆发,二十八岁的老姑娘因为工作的事情与家里大吵一架,开着小红车头也不回地离家出走了!

可是,能去哪里呢?

其实她回国没几年,除了玉城外就没去过其他地方,唯独依稀记得小时候曾经到过三千港。从玉城到三千港的路变了好多,离烟开了导航,总算是没有走弯路,顺利到达。

这里与玉城很不一样,这里的生活节奏很慢,人们的脸上都是真心实意的笑容。离烟几年前脑部动过一次大手术,虽然忘记了很多事情,但倒是一直记得这个地方。

万幸的是三千港的路并没有太大的变化,她凭着很少的记忆找到了地方。那是一条又长又深的、铺满青石板的小巷,小时候妈妈带她来过一次,有个光头小哥哥在巷子口请她吃了一根冰棍。那是一条很普通的绿豆冰棍,比不上家里为她准备的各种高档冷饮,时间太久了,她忘记了小哥哥的长相,倒是记得很清楚那时候冰棍不便宜,小哥哥的钱只够买一根,大方的全都给她吃。

她是个好孩子,浅浅咬一口递过去,闹着让小哥哥也一起吃。于是,那么热的夏天,两个孩子蹲在巷子口分完了一根冰棍,后来妈妈从里面出来了,她坐在车里朝小哥哥挥手,说还会来找他玩。

这一晃,就是二十几年。

小哥哥会不会记得我呢?

离烟有些忐忑地从车上下来,一步步走进三千巷。

巷口的小卖部还在,正是最热的夏天,她进去问老板:“你好,我要买绿豆冰棍。”

她比划着:“这么一根,好像没有包装袋,额……我说不清楚……”

店里的老伯笑着示意:“别说了姑娘,我知道你在找什么。”

他从冰柜里拿出一个塑料箱子,打开盖子后,是一排排整齐的、离烟朝思暮想的绿豆冰。没想到二十多年过去了,居然还有这东西!

离烟连钱都忘记给,抱着冰棍舔起来。老伯笑眯眯地看着这个脸生的小妹儿,也不催她,还拉了张板凳给她坐。

离烟咬着冰棍,口齿不清地说谢谢。

这个小卖部简直是天堂,离烟又要了最畅销的辣条,她小时候没这东西,后来去了美国就更没见过了。老伯跟离烟科普:“这辣条小孩子最爱吃了,我们巷子里的阿毛总是请客给孩子们买辣条。”

离烟听了很好奇,老伯说:“哎呀你干脆在这里等等,小孩子都放学回来了,你就能看见阿毛出来买辣条啦!”

离烟问:“阿毛是谁?”

老伯说:“咱们三千港最会做菜的厨师呢!喏,他们家饭馆就开在这条巷子里姑娘你往前走,就看到啦!”

离烟又问:“他为什么要给孩子们买辣条?”

老伯说:“因为他喜欢小孩子么。”

“那他没有小孩吗?”

“哎呀他妈妈都急死了,全三千港的小妹儿也都喜欢他呢,可阿毛就是不搞对象呀!”

“是不是他长得丑啊?”离烟特喜欢这里,要是能住在这里就好了,每天跟老伯聊八卦,到放学时间过来蹭辣条。

老伯瞪圆眼:“阿毛不丑的!小妹儿都喜欢他呀!”

“真的吗?”

“老人家不骗人的!”

于是,离烟决定留下来看看这个阿毛。

时间还很早,她按照老伯的指示,往巷子里走去。青石板被踩了不知道多少年,已经变得圆润光滑,她越过一扇扇门,停在了冒记门口。冒记还没开张,离烟趴在玻璃门上往里面看,一张张四方桌上架着四条长条凳,天花板上悬挂着白色风扇,收银台后面摆着一尊关公相,天天都有香烛供奉。饭馆里的一切都很怀旧,现在在玉城几乎已经看不到这样古朴的饭馆了。

太阳好大,照得她整个人都是汗,她干脆躲在没有太阳的阴凉角落里,享受巷子里的穿堂风。风儿呼呼地吹,她由蹲改坐,十分惬意,二十八年的教条和拘束全都被抛之脑后,反正这里没人认识她,她就不要形象了。这种被放逐的自由让离烟的心情好了一些,她决定要在三千港住下来!

可这一天,离烟并没有见到三千巷的阿毛,她在冒记门口蹲了半天,炙热的太阳下山回家了,三千巷里的穿堂风竟然有些冷。她只好跑去小卖部找老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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