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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章 不速之客(第1页)

我为什么会亲上她呢,仔细想想我很喜欢她么,好像是的。这个年代的女人没有我喜欢的样子,而小狗喜欢美丽的东西,热衷于艺术。愿意做一些她认为有趣的事情。这些东西在这个年代是如砂砾一样无用的东西,人们看到这些特质的人大多不愿多理睬,有时会踢上一脚。我的痛苦在于我无法单独生存但我无法和这里的人成为朋友,成为恋人,现在我别无选择。

但是我还是说不好我爱不爱她,还好在这个社会,亲吻不算是很大的事情,朋友之间表示亲呢的常规动作,但是这样的动作我不曾对任何人做过,包括在这个世界的母亲。

我感觉到一只手,放在了我的臂膀上轻轻的拍打,手很硬很粗糙但是挺暖和。小狗对我的回应吗,我感到眼皮一沉睡了过去。

让我醒来的不是小狗,是个清晨的叽叽喳喳的鸟叫声。今天的鸟叫声真是喧闹异常,还好河边的树都被砍了否则我真还有点担心鸟粪会掉在我的身上。

鸟是在人类没有明时钟前最准时的物种,第一道日光照到这一片地球上时,鸟儿就开始开始鸣叫。起的比鸟早的只有人类。比如猴子,他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醒了过来正在摆弄炉子里的。为啥他可以比鸟起的还早呢?我向右一看,小狗本应该守夜的她已经沉沉的睡了过去。

猴子见我醒了,招呼说“起来啦,炉子看起来没什么问题。顶部如果能搞好是不是就可以炼铜了。”

“应该是这样,其实我也不太能确定,主要是方法方面的不太确定。”

“方向没有错就好,我们可以慢慢试,积累经验。如果真搞不定我们再跑就是了。坎斧能到处跑,我们也可以的。总能找到我们的栖身之所。我们还小应该还可以更强壮一点。你的武器可以在我们在路途中造出来。”

我就那么值得你相信么,猴子理所当然的说着很难办到的事情。

“你什么时候起来的,这么早。”

“不好说有多早,那南边的三颗星大约是在那个位置的时候吧,要是有个固定时间的工具就好了。我觉得太阳每天升的更早了,在天上的位置也更高了但好像白天的时间却更长,而太阳的大小也没有什么变化。你说这是不是说明我们的世界有弧度的呀。”

“你这猜想有道理,但无法验证呀。”

“是啊,你说的也对。但是得先有猜想再去验证,如果连猜想都没有哪有验证的方向呀。我并不像你脑中已经有了很多方向。虽然我觉得你看到的东西不一定是正确的方向。”

“其实我还是有关于这个问题答案的,我们的世界其实是……”

“你有验证的方法么,没有的话就不要了说吧。我不想老是想一些想不清楚的事情。而且你就打算坐在那里不动一直到中午么?”

“好的,现在是要烤一个沉淀池吧,对吧。我来做吧,你再睡一下吧,虽然不知道你为什么这么早起太你觉太少不太好,我觉得我们没有必要那么赶。”

“好吧,我再睡一会,我觉得我们可能这样安排比较好,这样三个人都可以安全的睡觉,安排工作也会更有效率,我睡了。”猴子说完就睡了过去,没过三四十秒的样子就睡了过去,这真是一项绝技。做任何事情都可以做到专注,所以猴子是我们族群工具做的最好的人也不知道女王为什么会把他赶走。就是因为他休息的时候老是呆么?

你看我就没有办法专注的做一件事情,比如我现在做沉淀池时候就会想这些乱七八糟的事情。啊,歪了还好可以改过来。大小不知道合不合适,再做一个吧,多做一个也可以的。把泥胚晾干后,我把俩个盆放进了这个炉子内。

好像还早,先休息下再做一个带隔层排水渠吧。

我站起来伸了个懒腰,正要坐在我的象皮垫子那里时河边的草丛中传来了一阵响动。听这动静,草丛的动物并不算小。我估摸着应该是一只豹子,这东西小一点的话和是人差不多大小的。我半蹲下来快的向放着长矛的地方飞奔过去,希望这些动作完成后这只豹子不要扑过来。

我拿到了长矛,草丛里的豹子并没有进攻,也没有离开。这一切显得很诡异,豹子这类动物很少来人的领地的,它可能偷袭我们,但不太可能来我们这里散步。那么草丛里是一只大型的狼么,狼动作要慢一些,一只狼也敢这么近大白天的来人住的地方,我感觉到了侮辱,或者我觉得我应该感觉到侮辱。虽然我还叫艾诶的时候不可能会有这种感觉。

我缓步向着草丛进,手中的长矛高高举起,这样能够使出最大的力道,我要将这只狂妄自大的狼一击毙命。狗一般的东西也敢单独挑衅人类。

“aokebo,a1ubei!(这是拼音)”不知道是什么语言从草丛中出。一个穿着麻布袍子的姑娘从草丛中站了起来。是个高瘦的女人,我心中的警惕放松不少,手中的矛也由举过头顶的姿势放在了胸口。

我上下打量着这个姑娘,她有这个年代几乎见不到的娇嫩白色的皮肤,她骄傲的抬着头,白皙的脖子像一只天鹅一样,身上的麻袍以现代的眼光来看并不算优秀,线脚处理非常毛糙,但在这个满世界都是兽皮改造的社会这身行头无疑比巴宝莉还要吸引人。大块的麻布说明大量的麻可以用作麻绳以外的事情,简单来说是个富裕的家伙。

“1agani1ia。rezaite”她迈出出左脚把头仰的更加的高,出了傲慢的声音,这声音里有一种高位着不容侵犯威势。她的语言简洁清亮很像猴子跟我说的部落语言,不像我们那边的话浑厚,那她是部落那边的人,这群人不知道进入农业社会多少年了居然出现了特权阶层。

不过她迈出左脚是什么意思,脚很嫩很白,我看着自己布满污垢的黑脚有一点自惭形秽。我一寻思她应该是让我亲吻她的脚吧,我记得郭未曾经对我的评价是狗腿子性格,现在看来他的评价还是很中肯的。只可惜我癖好正常,并没有亲她脚的打算。

她看我没有什么动作,就要挥手给我一个巴掌。真好呀,一看就是从小不干活的,爆力几乎没有,整个手掌除了手指头硬一点其余的地方都非常的软和婴儿一样,我抓住她的手不停的揉捏着以至于女孩另一只手向我打来的时候我浑然不觉。嗯,不疼如果换成别的女孩的话肯定不会打脸应该会插眼了吧。我抬头看着这个女孩的脸,很普通的骨相,原先白皙的皮肤现在也因为羞愤而变的粉红。在这个年代,害羞的女孩,比猛犸还要稀少。

“啊,柳树这件衣服,我好喜欢。让我穿一会可以么。”小狗醒了,话说这么大一人你没有做什么评价,就看见衣服了么,女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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