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世,杜祐谦曾听过一些关乎汉国的传闻,还有各种段子。
比如,有个段子说,一个吴国人来汉国做生意,在路上和一个汉国人对视一眼。
只是一眼。
那汉国人甚至没问“你瞅啥”,勃然大怒,直接就拔刀把这吴国人杀了。
在吴国人心目中,汉国简直是世界上最野蛮的国家。
段子归段子,结合这一世前18年的记忆,杜祐谦现,真实的汉国其实比段子里也没好多少。
他才刚刚堪破胎中之迷,不愿惹事生非,只想早点回家。
而且要在今晚自己说的这番话传回家里之前,赶紧收拾好行李,离家出走,免得家里掀起狂风骤雨——
“清郎!”一声娇滴滴的呼声,打断了杜祐谦的思路。
他回头一看,只见是刚才那个在他醉酒时,一直给他擦脸、照顾他的花魁。
这花魁娇颜若花,正是十七八岁最青春的年纪,皮肤嫩得仿佛轻轻一掐就会绽破。
穿着一身大红嵌金丝舞裙,头上簪着一朵“五月红”,真正是人比花娇。
她的手背在身后,一副楚楚可怜的样子。
夜风吹来,还打了个寒颤,让人忍不住心生怜意和保护欲。
杜祐谦记得,她的艺名叫桫椤,不过夜半无人,两鬓厮磨时,她总喜欢自己叫她林莎,莎莎。
杜祐谦冷冷看她一眼,道:“林姑娘,何事?”
“清郎!”花魁泫然泪下,声音如泣如诉,似在责备杜祐谦的狠心,“昨日伱还对奴家山盟海誓,为何今日就这般冷冰冰?”
杜祐谦回忆了一下,强忍着没有露出尴尬之色。
昨天还叫她“莎莎”,今天就变成林姑娘了。
饶是他几辈子加在一起活了两百多岁,依然有点挂不住脸。
只能强词夺理:“昨日之我,已非今日之我。”
林花魁泪汪汪的大眼睛,风情万种地扫了他一眼,手从背后拿出一个坚固的麻布袋子,吃力地递给杜祐谦。
杜祐谦接过掂量了一下,心知里面全是金银珠宝。
“这是何意?”
林莎顿时横眉怒目,“清郎你……你若不是真心,就不要作践奴家!你说想替奴家赎身,奴家担心你银钱不够,特地偷偷将攒下的悌己钱拿来给你。现在你装疯卖傻,莫非之前对奴家只是逢场作戏?”
杜祐谦心里更尴尬了。
要是他不记得还好。
问题是他清清楚楚地记得,自己确实曾经和这花魁海誓山盟。
自从自己花了高价替她“梳拢”之后,她也没有留宿过别的男子,所以自己——在堪破胎中之迷以前,对她确实是情有独钟,打算将她娶回家的。
当然,那其实是太天真了。
他这辈子虽没出身于高门大阀,但家里也算是书香门第,无论如何不会允许他娶一个青楼女子做正妻。
纳妾都可能性不大。
“咳咳,是这样,”杜祐谦说,“逢场作戏倒不至于,只是我现在看破红尘,只想寻仙问道,不履尘世了。前情往事在我心中,已如过眼云烟。林姑娘你跟着我,也不是出路。何况,林姑娘你身负上乘武功,天下之大,哪里去不得?一定要跟着我,怕不是另有图谋吧?”
林莎在刹那的震惊之后,水汪汪的大眼睛里迅蒙上一层委屈,脸上带着郁郁之色,“邱公子,武功的事,奴家一直瞒着你,确实不对,但奴家也是有苦衷的……这且不说。你与奴家在一起的这些日子,奴家对你确实痴心一片,从未有过算计,难道非要奴家将心挖出来给你看,你才信得过?说什么前情往事如过眼云烟,你还不如直接说,你对奴家已经腻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