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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老三不讲武德(第1页)

曾经老三的老大,现在是老二的老大张主编一听就明白怎么回事,破口大骂:“老于这事做的不厚道,简直不讲武德,大家都是派小弟上阵,相当于小孩子打架,我们这些大哥还在喊加油,结果你这个当大哥的家长亲自下场,掐拿把捏一套闪电五连鞭下来,成功从小孩子们手里抢到了玩具,糟老秃子坏滴很。”

怎么说张主编曾经也是于志强的大哥,怎么说也是被老二挖过来的。《诛仙》1o章他也看了,他眼光自然比于志强还毒辣,一眼就相中了《诛仙》。

但是,因为小弟淘来的稿子有点多(所有小弟战战兢兢中),因为他给领导汇报工作时忙着进献谗言,把审稿的事耽误了亿丢丢。等他看到《诛仙》双眼放光时,等他幻想着打响跳槽第一炮时,等他准备以三顾茅庐的姿态拿下苏何时。

“大哥不好啦,那货把货卖给了对面的秃子,我们现在怎么办?”负责联系苏何的小弟慌张的跑进来汇报。

那一刻,张主编突然悟了,明白了世上的一句话——天堂与地狱,只在一念之间。

这也是为何张主编会破口大骂的原因。

张主编也不想想是什么原因导致老于拼着献祭为数不多头的风险下场打架。反正张主编肯定是不会想的,真想了,那也肯定是:错不在我!

至于老四的大哥听了汇报后,足足沉默了很久,叹道:以前小看了这于志强,就这魄力,我是服了。可惜了老三,这次算你逃过一劫,老四也是一直念叨着给老三来个菊花朵朵开。

苏何接下来就是在随看平台继续码字。

期间也生了一些事,老大森林和老五天下终于姗姗来迟,毕竟是排名前五的编辑,淘金的水准还是在那的。

张小玲是排名第五,天下的一名编辑,早上八点半时淘到了《诛仙》,登时惊为天人,原来仙剑还可以这么写,于是马上加联系qq。但等了半响,没有回应。也不难理解,毕竟大多作者都被逼成了夜猫子,这个点估计还没起。别问我为什么知道,因为我也不知道。

张小玲又细细从头到尾读了一遍,然后惊喜说道:“我看到了我的前面,一片光明。”

然后把稿子给带头大姐——王姐,就跑去敲门。

“进”。一声中气十足的女性嗓音传来。

“王姐,我刚刚看了一份稿子,已经你了,你看看。”

王姐看着张小玲那热切的眼神,察觉到事件并不简单,于是‘恩’的一声,放下了手中的文件,你去忙吧,我先看看。“

等张小玲坐回电脑,才现qq传来消息,同时对面来信息:“你好,你是?”

张小玲:“众乐乐老师您好,我是天下的编辑,冒昧的请问一下,张小凡最后会和师姐在一起吗?如果不方便就算了,小编个人对老师的《诛仙》是非常看好的。请问如果和我们天下签约的话,老师您希望是什么待遇呢?”

“额”

“老师你放心,虽然我最高的权限是c-(编辑有一次c-权限),但我觉得c-配不上老师您的《诛仙》,所以刚刚我把《诛仙》给主编过目了,相信主编一定会给您一个满意的待遇合同,绝不会让您失望的。

“那个。。。。”

“老师还有什么其他要求吗?您放心,只要能做的,我们一定会全力以赴的。”

“我已经签了随看了,B级合同”,可能对面态度太好了,苏何有些不好意思,又打字道:“这样,我们下次再合作吧。”

说来还是苏何太年轻,签的合同等级怎么能随随便便说出来。同时也看出苏何做人方面很老实,对方对他好,对他客气,他拒绝了人家,就感觉挻不好意思的,感觉对不起对方的,下意识的想做点什么,于是才说‘下次合作’的话。

反正对他而言在哪不是,而且目前来说,他已经对钱反而没太大的追求了,在他看来,钱够用就行,别以为苏何高尚。

或许是前世家境虽然一般,但苏何不抽烟,不打牌,哪怕是的衣服一类的,他真的只是过年才买两件,就没个大开销的地方,唯一算开销可能是每个把月吃一次烧烤,唯一的娱乐方式就是上网,小说游戏下载资料。打游戏就靠白票,别人花金钱他花时间,反正看店打游戏两不误。小说一直看盗版,虽然错别字错别章节多广告也多,但对于白票怪的他而言,都能克服。导致他的零花钱一直很够用,还能攒起来。

也许是前世的原因,也可能是性子已经定了。再多的钱,对他而言,也不过是换个高端的狗窝,所以才许诺下次合作。

而张小玲看到苏何已经签约了,只觉得脑子突然五雷轰顶,嘴巴喃喃道:完了,王姐会掐死我的。我看到了我的前面,一片光明,但是中间隔着一块老三。

好的不灵坏的灵,就在这时,王姐办公室的门打开并快的朝张小玲走来,高跟鞋哒哒哒的急响着。

老三一直想让老二菊花朵朵开,老五又何尝不想和老四捡肥皂呢?现在,王姐看到了一款能让老四满意并弯腰的肥皂。王姐能不上心能不急吗?

“小玲,联系上了没,谈的如何?”

张小玲哭丧着脸道“联系上了,也谈好了,B级合同。”

王姐打断张小玲的话,笑骂道:“你这死妮子,翅膀硬了,都敢替我做主。”

张小玲急忙苦着脸回道:“我哪敢啊,他签约随看了,我们下手晚了。”

王姐推开张小玲看了下聊天记录。半晌道:随看真是好魄力,B级合同,哪怕是我,都不敢轻易给一个新人,而且我最多也就是B-。不过我们这样也不亏,也正好让随看试试毒,如果他挥稳定,他不是说下次合作吗,就可惜让老四逃过一劫了。如果爆雷了,那正好,我们看戏。

“可是王姐,B级合同不都是有优先购买权吗?”

“也是这年轻人太年轻了,可能他自己都没意识到这条条款,所以才答应你下次合作。如果合同只是同等条件优先权还好,大不了我们溢价一点,就怕合同加了期限,如果《诛仙》真的爆了,但凡随看有点上进心,都不敢轻易和他翻脸。现在我们只能赌这位众乐乐是个言而有信的人了。”毕竟如果说第一本书的潜力还不知道深浅,那么第二本只要写上《诛仙》(前提是大爆)作家作品,只要不是写成狗屎,那么成绩就绝不会差。

其实,王姐张小玲她们不知道的是,老油条于志强一开始也是按部就班的搞B级合同,自然也明白其中的优先权条款。

但是当他检查时看到这条时,突然想起来之前聊天时苏何说其他公司也在联系他,就明白他是在货比三家。如果从公司的利益出,那么肯定是能加上的都加上,但是,喜欢货比三家的人,往往都是哪家给的多就去哪家。

如果《诛仙》真的一飞冲天,那苏何就是他的恩人,先不说报不报恩,假如第二本书因为待遇问题没谈拢,毕竟如果第一本爆了,那么其他公司就像闻到腥味的鲨鱼盯着第二本,偏偏合同又限制他不得牵手他人,万一他年轻气盛,来个冲冠一怒为红颜,毕竟他太年轻了,这么年轻又有潜力的年轻人,,真忍着期限时间内憋书,然后牵手其他四兄弟,这种事也不少见,那老三就坐蜡了。

于志强觉得他是一名合格的粉丝,于公于私,再三考虑,最后划掉了期限这条,也就是只有同等条件下优先权。因为他感觉他粉的人,能写出《诛仙》这种大气磅礴的人,不可限量!优质股,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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