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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9章 他冒死承担杀人罪名(第2页)

逼迫、诱骗他人自杀,行为人的行为与结果之间存在刑法上的因果关系,只要查明行为人确实有追求自杀者死亡的故意,并且其行为在特定环境下足以导致他人实施自杀的行为,就应当认定为构成故意杀人罪。受托杀人量刑标准应当是十年。

在本案中,被告人是在被害人逼迫下本能横刀抵抗,属于正当防卫,不能构成故意杀人罪。如被告人是故意,小刀就不可能横着呈3o度角斜刺进被害人的身体右侧,(鲜血也不可能溅在被告人衣服的左侧),而是直刺进被害人身体。可以用人对着动物面对面做一个模拟实验来证明被告人是横刀而不是直刺,是被害人侧身扑在刀上而不是被告人用刀刺进被害人的身体。如果不能定性为正当防卫,那也应是过失致人死亡罪,而不是故意杀人罪。因为是被害人主观故意造成的,属于情节较轻,三年以下刑。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财物的行为,最高刑为无期徒刑。

刑法第198条,以非法获取保险金为目的,违反保险法规,采用虚构保险标的、保险事故或者制造保险事故等方法,向保险公司骗取保险金数额较大的行为,构成保险诈骗罪(骗保未遂情节严重的才追究刑事责任)主体为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其他不具备此身份的人不能构成保险诈骗罪。

第4款,保险事故的鉴定人、证明人、财产评估人可以构成该罪的共犯。骗保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最高刑为十五年刑。

伪证罪是指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和翻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行为,三年以下刑。情节严重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刑。

妨害作证罪是指采用暴力、威胁、贿买等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行为,七年以下刑。

对于同一行为所涉及的多个罪名,应当是择一重罪处罚,被告人隐瞒被害人自杀骗保的真相作伪证应当是构成伪证罪,七年以下刑,由此可知,作伪证属于从犯,一审法院判决罗大河犯保险诈骗罪、处十五年刑是违法判决。投保人、受益人故意造成被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骗取保险金的,构成保险诈骗罪。

请法官注意,该款法律条文犯罪主体并没有包括被保险人,也就是说被保险人自杀、自残的行为不能构成保险诈骗罪,以命换取保险金怎能定性为骗保?人命就这样一文不值吗?

罗大山从事的是高风险的长途货运,经常要跑高,以此为由让妻子给自己买了多份意外保险,以免自己万一出事,好保障家人生活,这样做不会引起妻子的怀疑。罗大山只作为被保险人签了名,并不是投保人,不是犯罪主体。

自杀不赔只是意外人身保险的免责条款,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怎能依据保险合同的免责条款定性被保险人构成保险诈骗罪?被保险人不能定性为保险诈骗罪,罗大河作为从犯就更不能定罪了。

投保人在签订保险合同时,保险人需要对主要条款进行说明,若保险公司未尽到审查义务,未解释合同相关条款,或者是单方面进行的霸王条款,应当不被承认,保险人应当承担相应责任。如保险公司不能提供证据证明其就该条款向投保人作出了明确说明,该条款就不产生效力,保险公司不能据此免赔。

保险公司有什么证据证明向投保人解释了该免责条款?如果认定为自杀,凭什么定被告人的故意杀人罪?如果定性为他杀,凭什么定被告人的保险诈骗罪?过高的保险金诱惑多少人走上了犯罪的道路?制造了多少人间悲剧?难道保险公司没有一点责任吗?

买不起的房子,看不起的病,是高昂的医药费和过高的保险金诱惑共同逼死了被害人,谁该为被害人的死承担侵权责任?严格规范保险公司必须尽到审核义务,不得以过高的保险金诱惑投保人投保才是杜绝悲剧的根源,而不是把罪责全推给投保人。

本案原本只应当是涉及保险欺诈的民事诉讼而不是刑事诉讼,保险公司凭什么白拿投保人的血汗钱?

请问法官,你们能做到冒死承担杀人罪名只为救人一命吗?谁能做到?法律应当维护的是公平和正义,而不是不问是非曲直机械地照搬法律条文。要把重判的门关上,而不能把轻判的门关上。如果逼法官选择,二审法院将面临太大的压力,一审公检法不会服、省检查院不会服、保险公司更不会服,他们不敢作无罪判决,就只能重判。这样的案子本来争议就大,只能是请求二审法院轻判了。只有被告人上诉的,上诉不加刑。"

省高院审理后撤销原判决改判,罗大河犯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犯伪证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合并执行有期徒刑八年。

这天,烟雨接到章凤凰的电话,章凤凰道:"干爹,我还是喜欢叫你毛叔叔,可以吗?我不行了,你能来见我最后一面吗?这是我最后的心愿了,你答应过我的。”烟雨道:“你喜欢怎么叫就怎么叫吧,我一定尽快赶到。”烟雨找到李总请假,并请李总担保,征得司法局、司法所、公安局同意,赶赴青城。

在医院里,章凤凰看到烟雨,露出灿烂的笑容,道:"毛叔叔,你是我最爱慕的人了,我一直幻想着长大后如果能嫁给你就好了,可是我等不到那一天了,你能抱着我吗?让我在你的怀中走进另一个世界,好吗?”

烟雨看着章青栋,不知该说什么好。章青栋乞求道:"这是她最后一个心愿了,你就答应她吧?”烟雨侧坐床边,扶章凤凰坐了起来,搂着她的肩膀,抚摸着她的头,无限地怜惜,让她背靠在自己的怀中。

章凤凰道:"毛叔叔,生死永别了,可是我不想死,只想永远这样倚靠在你的怀中。”也不知过了几个小时,章凤凰与世长辞。

章青栋悲痛地道:"凤凰,你不能走,我不能没有你啊,你说过我们是相依为命的啊。你妈妈白死了,你毛叔叔白坐了八个月的牢了,只延续了你一年多的命,到头来仍旧是家破人亡,人财两空。"

章青栋呆呆地坐着,不吃不睡。烟雨担心他想不开自尽,寸步不离守在他的身边,陪着他不吃不睡。

过了几天,烟雨讲述了罗大山的故事,道:“虽说章凤凰已经不在了,可你还有我和周心远,我们是共患难一起坐过牢的好兄弟、好朋友…苏阿珍对罗小山说:‘如果你自尽,你就对不起你爸爸和你罗大河叔叔,你爸爸就白死了,你罗大河叔叔就白为你坐二十年牢了。’…也不知罗小山还能活多久?”

章青栋听明白了烟雨的言外之意,道:"这几天来你陪着我不吃不睡、寸步不离,原来是怕我自尽啊。我只顾自己难过了,没有顾及到你,为了你和周心远这些为我们家坐牢的好兄弟、好朋友,我也不能自尽,请你放心。”

回到上海公司宿舍后,烟雨现随身的包中有金戒指、金耳环和手机,并有一封遗书(应当是章青栋偷偷放进包中的):毛叔叔,我已经把你给我的信物带到天国了,你将来也把我给你的信物带到天国,好吗?我在天国等你,几十年以后,我们再在天国中见面,好吗?

回往事,恍如昨日,却已是物在人亡了。

烟雨收到一条匿名信息:那个曾经柔情似水的烟雨哥哥到哪里去了?我那么的相信你,你却把我当成了傻瓜。男子汉大丈一诺千金,一言九鼎,怎能言而无信?怎能弃信背离?昙花一现的幸福,换来的是无尽的悲哀。我们都是一样可怜的人,渴望着爱的温暖。人世间有太多的无奈,不敢去爱。能和喜欢的人在一起,该有多幸福啊,一刻的幸福也是上天的眷恋。我的志向是以振兴中华为己任,倒转乾坤,我是不是很狂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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