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就是为了她,才来到燕京。
现在她喜欢了别的男人!
那我在燕京这三年,是为了什么?
就为了让她砸我一砖头吗?
我已经把剩下的钱打给了李群和李纯,五万块钱,足够他们花到成年了。
屋里有煤气罐,是摊煎饼用的。
我关上了门窗,打开了煤气阀。
遗嘱也写好了。
活着没意思。
不如去找爸爸妈妈去。
……
…………
一声叹息从屋内响起,翻看日记的人取出了一支钢笔,在这一页日记的最后面写了两个字的总结:舔狗!
这“舔狗”两个字力透纸背,笔画苍劲有力盖与上面潦草的字迹截然不同,一看就是两个人不同的笔迹。
钢笔在纸上迟疑了片刻,又写了一行字:一条悲壮的舔狗!
似乎觉得总结的不到位,钢笔又在纸上写了一行字: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
最后,这支钢笔仿佛心有不甘一般,在纸上缓缓写了几个字:现在,我就是这条舔狗!
过了好一会儿,拿着钢笔的人再次写了几个字:这是个什么样的世界?
随后又是一行字慢慢在笔尖倾泻出来:我该怎么面对这个世界?
这一行字写完之后,房间里彻底安静下来。
过了好久好久。
日记本被轻轻合上。
李牧微微叹了口气。
自从三天前从这具躯体中醒来,他已经多次叹气。
无论是谁,突然借尸还魂,来到一个陌生的世界,都不会比他要好到哪里去。
前一秒还在包厢里跟一群美女吃着火锅唱着歌,下一秒就重生到了这么一个陌生的世界里。
就算是李牧胆子大,接受能力强,也还是有点难以承受。
他在前世对现实没有太大的不满。
本人活的比上不足比下有余。
有车有房有女友,常年习武的缘故,身体也非常健壮,当时娱乐圈还有几个新人小姑娘对他眉来眼去,属于随时都能偷食的对象。
他觉得这小日子过的挺有意思,不想改变什么。
谁知道眼睛一睁一闭,就遇到了这种穿越桥段。
现在感觉实在是有点消受不起。
本来自己努力了二十多年,好不容易到了享受胜利果实的时候,忽然就穿了?
感觉跟如今这具身体的傻狗有点类似。
都是付出了足够的精力和心血,结果还没等好好享受胜利果实呢,果实却自己跑了!
“都两个世界了,竟然还是同一个名字!”
三天了,托原身喜欢写日记的福,他已经对这具身体有了几分了解。
为了更好的记忆并了解这具身体的过往,李牧将这具身体的个人资料做一个梳理,建立了一个简单的档案:
李牧:男。
籍贯:河东省大城县十六里河镇李家村人。
年龄:二十一。
身高:一米八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