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哦,那你和沙过算了。”宋归宜接过纸巾,不情不愿擦干净手,继续道:“这家伙对我是一个证人。”
他播放了一段监控录像,男人推着行李箱来到三楼,肆无忌惮地隔着裤子,在裆部的位置抓挠,然后逐渐走出监控范围。
黎素道:“这段录像很猥琐,让我印象深刻,但是有什么用呢?监控的边界刚好是redmonkey酒吧,完全拍不到酒吧的情况。”
“是这样的,但是他的动作已经可以证明一些事了。他在走出监控前,已经可以看到redmonkey的门口了。如果当时redmonkey是开门,有客人的话,他至少会稍微收敛或者停顿一下。但是这里面他没有。当时是晚上8:12,他的动作表明酒吧已经关门了。”
宋归宜暂停播放,把身体往沙上一丢,闭上眼,叹息道:“唉,生活对我真不好,每次我想相信别人,我就会被骗。”趁着黎素转身,他带着些赌气,故意把沾着油渍的手指蹭在她的衣服上。
要找到监控中那人,还是要靠王帆。他这几天正巧不忙,也是给足了面子。跟着宋归宜去地下停车场调资料。那个时间段驶入的车不多,一共三辆。顺着车牌号去找人,可谓轻而易举。
第一位是钱先生,这个月刚巧去外省市出差,身高187,和监控中的自然不是一人。第二位是刘女士,在外企工作,那天去市买东西,更不会是她。第三位叫白昌荣,有过入室行窃的前科。王帆问了其他熟悉这一片区的同事,既然对他印象,这兄弟算是三进宫了,每次都是虚心接受,屡教不改。有时候刚放出来,在路上遇到认识的警察,还会客客气气打招呼,隔上一个月就又被送进来了。之前负责他的警官对他倒也没什么坏印象,就是摸着下巴说道:“他是不是有什么一定要偷东西的心理疾病啊?”
王帆拍拍他,“你社会经验还是不足,像这种屡教不改的,不是心理问题,是社会问题。劳改人员本来就是高危人士,重回社会处处遭人歧视,又通常没什么一技之长,再让狐朋狗友一唆使,就上了贼船了,一个人做习惯了一件事,就很难改了。”
有了熟人带路,白昌荣自然很好找。王帆去出租屋堵他时,他正穿着短裤乘凉。房子里热得像蒸笼,他又舍不得开空调,一台老旧风扇对着脸吹,呼呼作响。
他一开门,瞧见王帆,立马变脸色,说道:“警官先生冤枉啊,我最近可是没做什么坏事。”
王帆不解,“你不是才第一次见我,怎么知道我是警察。我今天可是便衣。”
白昌荣陪笑脸,“这不是被抓的多了,都特异功能了嘛。我一看您,一身正气,就知道您是吃公家饭的。”
“你也别贫嘴,我知道你是有贼心没贼胆,上周四晚上,你是不是去西边的商场踩点了?”
白昌荣有些慌张,“您怎么全知道了?”
王帆板起脸,“监控都拍到了,你要抵赖都抵赖不掉。你啊现在就做两件事,一坦白从宽,你把你这个偷窃计划本本份份说出来,要是有什么同伙,也趁早交代了。第二,现在有另一桩案子,需要你配合调查。”
“成,我一定配合。”
王帆问道:“那你还记不记得,那商场三楼有间酒吧,叫红猴子,就在储存柜对面。你那天去的时候,这家酒吧是不是开着的?”
“没,关着的。”白昌荣斩钉截铁道:“肯定是没开的,因为我记得我本来想去坐一会儿,现关着门,就在玻璃上整理一下衣服。”
“你确定?”
白昌荣一脸恳切地说道:"砍了我的头都确定。”
“那你在法庭上作证的时候也能这么说吗?”
白昌荣瞪圆眼睛,一脸的茫然,“啥?”
王帆面上浮过狡猾的一抹笑,“那我就当你同意了。”
得到白昌荣的证词,事情基本有定论了。宋归宜没有急着摊牌,而是花了些时间调查王昭年过去的罪行。根据他的判决书,他一共勒索了5名女性,其中一位受害者叫李书典,已经不堪忍受,跳楼自尽,是由她的母亲代为出庭。李书典是离异家庭,当年判给了母亲。
周一,宋归宜在八点到了酒吧,带着参加葬礼般的准时准点。酒保倒也看熟了他,放下杯子,问道:“你今天还是来问问题啊?”
宋归宜摇头,“没有问题了,只是想和你聊聊。你看我们也算认识,我都不知道你的名字。”
酒保说道:“这样啊,我下次把姓名牌别上。”
宋归宜道:“你应该把姓名牌别在衣服上,这样我就知道,你叫李书文。你是李书典的哥哥吧,父母离异后,一人带走一个孩子。”
李书文面色大变,不悦道:“你去调查我了?”
“算是吧。”宋归宜点头,“要我从头到尾说吗?” “你说什么?”
宋归宜抬起眼,波澜不惊道:“你杀王昭年的全过程,要我从头开始说吗?先是七点三十约王昭年到酒吧见面,他带来了电脑,电脑里有你妹妹当年裸照的存档。你们大概要谈一些事,你没有让他知道你是受害者家属,而是一个要买照片的人,你可能是在坐牢的时候有认识人做中间人。你们谈得不错。他也就把电脑寄存在吧台。然后黄宣仪到了,王昭年原本想对她下手,但是现他客人中有一个人是他以前受害者的家属。那是你的母亲。王昭年以前见过她。当然也可能是你提醒他的,总之你想尽办法把他引到洗手间去。在那里你父亲已经等着了。我一直在想如果洗手间是第一案现场,为什么没有血迹和搏斗痕迹,要杀死一个成年男人没那么简单。然后我想到,他可能被迷晕了,他是在你的酒吧喝酒。所以他记着让他去洗手间躲着,其实是为了让他不至于当众昏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