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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页(第2页)

告示贴出来的时候,就有人说二十两只是个幌子,根本给不了那么多,看不起谁呢?

猎户们和看热闹的人们,把萧明允围了好几层,或是问他在哪儿打的,或是夸他技术好。

或是恭喜他领了钱,或是夸他生得俊,大汉叼着稻草,看了看手里奄奄一息的大雁,转身离开了。

有位婶子问萧明允娶没娶妻,萧明允说他已有家室,大家开始哄笑那位婶子。

谢澄安小小的一只,很容易被人群淹没,他看着人群中心被称赞的萧明允,高兴之余又很快清醒。

萧明允生得好看,字也好看,还有百发百中的本事,他呢?诶?一袋钱突然跑到了他的手里。

萧明允微笑着点了点头,算是应答了此起彼伏的赞美和祝贺,他穿过人群,把钱交给了老婆大人。

萧明允:“要不要逛逛?”中午就啃了个干馍馍,肯定饿了。

阳光洒在萧明允高挺的马尾,微风吹过,在谢澄安眼里扬点光影。

在大庆,普通百姓没有别的发型,几乎全是丸子头,一切都是为了干活方便。

可是萧明允嫌丸子头麻烦,也未到及冠的年纪,所以总是梳高马尾,倒也干净利索。

谢澄安最先喜欢上的就是萧明允的头发,青丝如瀑,光彩照人。

不自信的情绪一闪而过,这么优秀的人挣了钱还要交给他,所以他才是最厉害的。

谢澄安:“好呀,你想吃什么?”

喧闹又忙碌的白天,不肯给大脑胡思乱想的时间。

二人离开温府的时候,恰好遇到温财主的二公子温如玉。

他兄长过两日就要定亲了,他便跟书塾请了假,有人来借那本惊艳了整个书塾的《孟子》。

温如玉:“爱惜着些,别弄坏了。”

温如玉的同学:“知道,必定比我家的传家宝还爱惜。”

谢澄安和萧明允对视了一眼,眼睛里有着不能宣之于众的骄傲——他家小鱼儿写的他写的。

谢澄安的眼里还有些不甘心,萧明允摸了摸他的头——不打紧。

打野猪的时候,谢澄安的衣裳被树枝刮烂了,缝一缝还能穿,他不想买。

萧明允说那件留着进山穿,再买一件平常穿的,今日赚了二十三两,他要给小郎君买一件纯棉布衣,棉布衣在整个筑阳县里都算好的。

吃饭穿衣量家当,就算买了,谢澄安也不敢穿,会被人说浪费、不懂事、装、显摆、等等,他最终还是选了一件麻布的。

但是他试衣裳的时候,把钱袋给了萧明允,萧明允偷偷地把那件棉布衣买了。

淡青色的,很符合谢澄安的气质,二两银子一件,配上一条黑裤子,也要纯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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