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片牆一側的儲物柜上擺滿了閆賀安收藏的唱片。
聽閆賀安唱歌倒是不無聊。
實話實說,閆賀安唱歌挺好聽的。
安潯有時候挺服閆賀安的,哪怕他自己一個人唱他也完全不尷尬。安潯安靜坐著聽,他自己也能嗨。
閆賀安跟著節拍輕點頭,邊唱邊吃,吃著還不忘哼哼。
沒聽多久安潯就發現了,閆賀安的聽歌取向沒什麼規律可言,流行,R&B,電子,鄉村,甚至是搖滾,沒有他不聽的。
「唱一唄安潯,唱歌要不了你的命。」閆賀安徹頭徹尾e人,一路燃燒生命到赤道。
他舉著麥克風,把另一個麥塞到安潯手裡,彎腰拿起桌面上的飲料,咬著吸管含含糊糊嘟囔,指著自己的喉結:「雖然頭一回有一個人唱全場的機會,感覺也不錯。但是你聽聽我這動靜,再唱下去我嗓子該廢了,你唱歌救救我。」
安潯握著被閆賀安硬塞過來的麥,到底沒再給閆賀安潑冷水。
對方唱得正高興的時候,被拒絕會掃興的。
他起身選歌。
安潯不常聽歌,主要是沒時間和精力。
他連最近出了什麼歌都不是很清楚,不像閆賀安一樣看上去是全球小曲庫,體力夠的話能一直唱到時間的盡頭。
他聽歌的記憶,大概就是主要來自於在燒烤店打工時,店裡放的歌。
再就是很小的時候,家裡的車還沒有賣掉還債,他媽總是在開車時放一些她喜歡的歌聽。
人總是在年輕的時候愛聽歌,年紀上去了以後,愛聽的依然是年輕時聽的歌。
文靜雅二十歲時的歌單,和四十歲聽的歌單是一樣的。
大概因為歌曲就像是一台免費的時光機,聽到某一歌的時候,就能把人短暫的帶進回憶里,恍惚夢回舊時光。
她總是循環聽那幾歌,安潯聽的遍數多了,熟悉到幾乎刻在了dna里,連歌詞都能背過。
安潯點了文靜雅常聽的歌,一年紀比他大很多的歌。
前奏響起來的時候,閆賀安一臉懵逼的表情看得安潯想笑。
一聽就很有年代感的伴奏,閆賀安茫然看了眼屏幕上划過的歌名:「?」
他連聽都沒聽過。
這什麼歌兒?
安潯不知道為什麼想笑,看閆賀安摸不著頭腦的樣子挺有意思的。
屏幕上的節拍提示在倒數。
他拿著麥克風熟悉又陌生的開口。
熟悉是因為小學的時候,他也有過跟任清華一樣天天被爸媽開車接送的回憶。那段回憶里,幾歌不斷循環,在回家的路上一遍又一遍的播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