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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页(第1页)

午饭和晚饭一定要准时(早餐已经睡过了),饿着肚子的时候郑义的火气尤其的大。他对饭菜没什么太大的要求,好吃不好吃都照吃不误,从来不说什么,只要有人给做就行。但是席方雨还是心细的发现他每次都会皱着眉头把菜里的葱花挑出来,那以后,做菜时席方雨从不放葱花。最奇怪的是,郑义虽然是调酒师,自己却很少喝酒,烟也抽得不多,每天只是两三根而已。

生活习惯上郑义秉承了大多数男人的懒散根性,东西随手就扔,从来不管收拾,而且破坏力惊人,席方雨一天才收拾好的屋子,他只要一小时就可以让它们变回原样,每每令席方雨头痛不已。但席方雨很聪明的没有抱怨什么——对男人,抱怨只会让他们更厌烦,席方雨自己是男人,这道理当然明白的得很。

迫不得已,席方雨展开了一对一的盯人战术,郑义在前面祸害,他在后面收拾,亦步亦趋,决不放松。

这样的两人组合从一进门开始——郑义帅气的一脚蹬开靴子,席方雨连忙上前把它们摆好;郑义潇洒的把外套摆上沙发,下一刻席方雨已经拾起挂到衣架上;郑义刚点起一支烟,席方雨已经捧着烟灰缸在一旁等了。

被盯烦了,郑义就会挥舞着拳头,狠狠的质问:

“你是跟屁虫吗?”

“你是管家婆?”

“你不嫌累吗?”

“是不是想我把你赶出去?”

对此,席方雨向来只是笑笑,该怎么盯还怎么盯。反正郑义说过无数次要赶他出去,却一次没有兑现过。

两人比耐性,根本就没得比。撑了一个多星期郑义就熬不住缴械投降了,会自动自发的把用过的东西归位。有时脱下外套来,正想甩出去,瞥见一旁“虎视眈眈”的席方雨,终于还是不太情愿的自己挂起来。但他到底还是愤愤不平,脚步声会故意弄得很重,还会含怨等席方雨一眼,以显示自己的不满。

他常常指着席方雨的鼻子说:“你这人看起来很软,其实不是那么回事,十头驴子都不如你倔!”

席方雨的回应当然还是笑笑,心里却想:你还不是牵着不走,打着倒退的山东驴子脾气?

商场超市这些地方,郑义绝少涉足,如果席方雨要买东西,他会负责车接车送,但若是席方雨抽不开身要他去买包盐或买桶油,那是打死也不干。手套破了,他还接着用,说是“用着顺手”,后来席方雨买了一双新的放在他的床头,当时他看了也没说什么,第二天席方雨打扫的时候,就看见垃圾桶里有一双破手套,床头那一双却不见了。

再后来郑义搬回一张行军床来给席方雨睡,据说是朋友搬家扔给他的,可洗衣服的时候,席方雨在他衣袋里发现了购物发票。

总体来说,两人相处得还不错。

酒吧的工作席方雨渐渐也可以应付自如,郑义的人缘不错,他介绍来的人大家也都着意照顾,相处十分融洽。

酒吧生意不错,每晚都有演出招揽顾客,有个乐队是长驻这里的,说不上什么好不好,唱久了,也有自己的观众群。给席方雨印象最深的是个叫“小优”的女孩,才二十岁,被这个城市五光十色的华丽表象所诱惑,千里迢迢而来。人长得很漂亮,歌声也好听,就是一身时尚的辣妹打扮让人看了很不舒服。

每次唱完,她都会坐在吧台前要一杯酒,然后缠着郑义说话。不过郑义的态度向来是不冷不热,爱搭不理。

“她就喜欢阿义的酷样。”

小唐不知何时凑到席方雨身后,嘴撇得老高,不知是不是看郑义这么受欢迎吃醋。

笑了笑:“那你呢?”

“我?切!我女朋友比她可漂亮多了。”不可一世的神情逗得席方雨一笑。

“不过阿义跟她倒也挺配的,反正他女朋友也跑了,两人凑合凑合也不错。”

对于郑义以前的女朋友,席方雨略有耳闻,听说原来也是这里的歌手,先是跟郑义谱了一曲酒吧情缘,后来不知怎么嫁了别人,郑义就是为她才追到深圳。这是郑义的伤心事,他不提,席方雨也不问。

想一想,郑义应该还在爱着那个女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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