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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4章 经租房(第1页)

(前面关于房子的漏洞已修改)

买房这个念头出现的瞬间,叶桦就有了肯定答案。

「买、必须买!」

虽然再过几年就是十年时期。

到时候四九城绝大多数四合院,

都会被官方收走,但是有地契房契的私宅并不在其中。

也就是说只要有地契和房契,那就可以放心的买。没有房契的房子,说什么都不能买。

这么说其实也不绝对。

准确的说是拥有完整产权的非经租房,才允许正常买卖。

不过最后的结果也没太大区别。

官方将过规定人均住房面积的私房,收走变成经租房,经租房被收走之后,相关部门会按照需求将这些房子分给街道或者各个单位。

然后由街道或企业将这些房子,转租给没房子的人或者是房屋紧张的家庭。

但凡是有多余房源的人家,在经过几轮政策之后,多余的房屋就已经被收走,成为经租房,名义上这些房子属于个人,但是房主只能拿到一部分的租金,剩余的部分留作管理费。

除此之外房主没有任何房屋的处置权。

这个政策也有例外,只要你家孩子足够多,这些房子还是能完整留下来。

房屋的租金在那会也还算不错,一年下来也能有个十几二十块。

对于这些房主来说也算是意外之财。

在私房主没有现这个政策的弊端之前还算不错,结果事情的展跟他们想的完全不一样。

十年时期很多人根本拿不到这笔钱,这部分房主不是在挨批,就是在挨批的路上。

即使能拿到钱的人也挺难受,有些租户觉得这个钱不该给。

如果不是街道办负责收钱,房主想拿到租金真就有点难。

因为钱的事,各种闹心事也是层出不穷,这些房主比挨批的人还难受。

其次租金几十年就没怎么涨过。

这种合作关系给私房主带来不少麻烦,有些麻烦直到千禧年也没能得到妥善解决。

当然也不是所有租户都是这样,终归还是一个比例的问题。

还是那句话。

「一样的大米养百样的人」

前几天看到一个视频,有一位博主采访一名四九城大妈,提到类似这种的院子时,

欲言又止,意味深长的摇摇头。

现在买下来虽然阻止不了大政策,但是不论后边生什么,只要有房契在,这套房子始终都是他的。

再说事情还不一定会生。

至于王家会不会回来要房子……

叶桦记得直到自己穿越过来之前,南锣鼓巷的四合院也没有拆除,包括自家居住的九弯胡同也还保持原样。

留着作为一份底蕴也挺不错。

昨天夜里拒绝王老爷子的提议,倒不是他不喜欢那套四合院。

而是买了那套院子,不论是谁住在里面,都会被王老头认为是自己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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